现对我校2019年自主招生“学考+校测”考试成绩进行公布:
一、考试成绩公布说明
我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 的考核方式,并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重要的参考因素。其中,“文化素质”统一采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以下简称“学考”,满分值为300分);职业技能考核主要对考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院校自主命题测试(以下简称“校测”,满分值为100分),“校测”采用面试方式。“学考”成绩不低于120分可进入“校测”。
录取办法:
1、我校根据报考考生的专业志愿及成绩情况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原则上,录取考生的文化素质或文化基础考核总成绩不得低于文化素质或文化基础考核满分值的40%;职业技能考核总成绩不得低于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的60%。
2、我校采用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总分(学考成绩+校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录取最低分数线上录满计划为止,无体检结果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
3、高中毕业生录取总分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考核(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职业技能考核(面试)成绩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考核(面试)主考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成绩公布
1、目前对考生学考成绩、面试考核成绩、合成总分和个人排名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2、考生考核成绩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的考生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确认为正式录取。学校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在学校网站上公示,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与普通高考录取考生同步(2019年8月)。
三、成绩复核申请
目前考生可查看学考成绩、面试考核成绩、合成总分、考生个人专业排名情况。考生可根据个人专业排名、专业招生计划数(纺织品检验与贸易招生计划30人)等情况了解是否有机会进入拟录取资格名单。拟录取名单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另行公布。
如对考试成绩或排位有异议,请于4月26日前向学校招生办公室(0757-83311534,联系人:陈老师、杨老师)反映。
四、其它事宜说明
1、进入拟录取资格考生名单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核查(因目前考生报考材料均在系统上填报,我校无法审核材料的真实性。考生必须确保个人高考报名信息、对口专业、学业水平或技能证书等报考信息符合我校自主招生要求,考试院将核查每个考生的考生号、身份证号码、电子相片、学业水平成绩、就读证书、技能证书等资料),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再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发布,敬请考生随时关注。
2、一经正式录取免统一高考,即可入读我校,毕业文凭与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完全一致,毕业证书种类均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实际上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除了招生方式上有所不同以外,入学后在学费和毕业文凭等方面同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
3、被自主招生正式录取的考生,可同时参加高考,参加本科院校录取,但不能参加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如录取考生还想参加高考,不会影响考生在我校的正式录取资格,但不会被其它专科院校录取,电子档案已经被我校提取)。填报本科院校志愿并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取消专科层次录取资格(含普通专科和高职院校),即取消我校自主招生录取资格,不得转回我校,也不得参加其他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
4、尚未参加广东省高考体检的考生(已参加考生我校将统一通过系统直接读取),必须于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前完成补交,如逾期尚未提供影响录取,后果自负。已录取的考生如查出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广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