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方式及录取规则
1.考核方式
①自主招生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考核方式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 的考核方式,文化素质考核采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简称“学考”,满分值为300分);职业技能考核主要对考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学校自主命题测试(简称“校测”,满分值100分)的方式。
②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考核方式
普通高中毕业生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 的学校自行组织考核方式,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考核的权重比例为2:1。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30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试满分值为200分,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00分。
③面向中职毕业生招生考核方式
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基础(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的学校自行考核方式,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的权重比例为4:3:3。中职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考试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满分值为150分,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
2.录取原则
① 我校根据报考考生的专业志愿及成绩情况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原则上,录取考生的文化素质或文化基础考核总成绩不得低于文化素质或文化基础考核满分值的40%(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考成绩不得低于100分);职业技能考核总成绩不得低于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的60%。
②我校采用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录取最低分数线上录满计划为止,其中普通高中毕业生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或中职毕业生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低于90分者、无体检结果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
③普通高中毕业生录取总分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职业技能考核成绩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考核主考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无体检结果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中职毕业生录取总分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职业技能考核成绩相同时,专业综合理论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综合理论成绩相同时,再按职业技能考核主考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无体检结果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
二、成绩公布
我校已于4月22日17时完成对考试成绩复核申请工作,经复核,申请复查的全部考生成绩无误,并已电话及短信通知考生。
目前考生可登录系统查看综合文化考试成绩、面试或职业技能考核成绩、合成总分、考生个人专业排名情况。考生可根据个人专业排名、专业招生计划数等情况了解是否有机会进入拟录取资格名单。拟录取名单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另行公布。
如对考试成绩或排位有异议,请于4月24日前向学校纪委办公室反映。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联系部门:学校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34832273
监督电子邮箱: jwb@gzpyp.edu.cn
所有考生的个人考试成绩、专业排位等情况,可登录我校自主招生系统进行查询。
1.成绩查询网站:登录我校自主招生系统http://gkzs.gzpyp.edu.cn/zs/userlogin.asp
2.登录用户密码:用户名为高考考生号,密码为本人身份证出生年月日(格式为20000326)
3.登录查询介面:登录系统后点击 “成绩查询”。
三、招生计划
目前我校公布考生各科成绩及专业排名。考生可根据个人专业排名、专业招生计划数等情况了解是否有机会进入拟录取资格名单。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前放弃资格申请
根据我校招生章程规定,拟录取公示期间,若有考生自愿放弃,不再顺延录取后续考生。同时,如我校拟录取资格名单上报省录取系统后,无法取消拟录取资格。
在公布考试成绩期间,如申请放弃进入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在4月24日中午12点前登录系统点击“申请放弃拟录取”完成网上申请并打印表格,同时将申请表原件和自主招生准考证、身份证复印件于4月24日17时前快递送达或传真(020-34874086)到我校招生办公室,同时需将申请表和身份证扫描版发到招生办邮箱12046@gzpyp.edu.cn,经我校电话核实后才可取消拟录取资格,逾期视为申请无效。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市良路1342号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1219室,收件人:招老师,联系电话:020-34874086
五、联合培养协议和劳动合同签订
报考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的考生除应符合招收基本报考条件外,必须签订联合培养协议和劳动合同。如在职业技能考核(面试)当天未签订,请与我校招生办联系,办理补签手续,否则考试成绩视为无效,直接取消拟录取资格名单。
另,劳动合同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签订并明确双方权责义务,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考生应由本人和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如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尚未在培养协议和劳动合同签名,考生需下载《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联合培养协议和劳动合同签订同意书》(点击下载: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联合培养协议和劳动合同签订知情同意书),并于4月24日17时前打印快递送达到我校招生办(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市良路1342号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1219室,收件人:招老师,联系电话:020-34874086),如无补交该材料,影响录取结果,后果自负。
六、其它事宜说明
1、进入拟录取资格考生名单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核查(因目前考生报考材料均在系统上填报,我校无法审核材料的真实性。考生必须确保个人高考报名信息、对口专业、学业水平或技能证书等报考信息符合我校自主招生要求,考试院将核查每个考生的考生号、身份证号码、电子相片、学业水平成绩、就读证书、技能证书等资料),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再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发布,敬请考生随时关注。
2、一经正式录取免统一高考,即可入读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毕业文凭与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完全一致,毕业证书种类均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3、被自主招生正式录取的考生,可同时参加高考,参加本科院校录取,但不能参加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如录取考生还想参加高考,不会影响考生在我校的正式录取资格,但不会被其它专科院校录取,电子档案已经被我校提取)。填报本科院校志愿并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取消专科层次录取资格(含普通专科和高职院校),即取消我校自主招生录取资格,不得转回我校,也不得参加其他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
4、尚未参加广东省高考体检的考生(已参加考生我校将统一通过系统直接读取),必须于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前完成补交,如逾期尚未提供影响录取,后果自负。已录取的考生如查出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2019年4月22日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