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免当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的笔试,但须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即可录取,面试不合格者仍可参加3月24日的笔试。免笔试录取人数不超过招生总计划的40%。
1、高中阶段(含高中、中专、职校、技校)获得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称号者。
2、高中阶段(含高中、中专、职校、技校)两次获得区县或学校上级主管单位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称号者。
3、中等职业学校阶段三门学业水平公共基础科目考试成绩中有2A+1B及以上等级者。
4、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且填报专业对口者。
5、获得本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技能大赛个人全能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且填报专业对口者。
6、获得本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技能大赛个人全能三等奖,并同时获得上海市劳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颁发的中级工证书,且填报专业对口者。
7、获得导游证,且第一志愿报考我院旅游管理专业者。
8、入伍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含三等功)的退役士兵。
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请于2019年3月11、12日8:30-15:30,带好相关证明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来我校进行面试资格审核。审核通过者,现场填写《面试登记表》,学校将于3月20日(周三)组织面试,过时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