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保证学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9〕6号)和《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春季分类考试招生章程》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招生对象
自主招生(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招生对象为: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考生均须参加2019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的考试(以下简称“学考”)。
自主招生(面向中职毕业生)的招生对象为: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未取得高考报名号的,请在有关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高考补报名手续。
2.报考条件
报考商务英语、商务日语的普高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三门学科成绩均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文科生的三门学科为物理、化学、生物;理科生的三门学科为政治、历史、地理。
报考计算机应用技术、云计算技术与应用和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的中职考生: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与所报考的招生专业直接相关,并取得与招生专业大类相关的国家职业资格中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E级及以上证书。凡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与所报考的专业大类相对应,且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中职学校在校生,可获得免考“技能证书”的资格,但仍需参加文化基础知识考试和学校规定的测试。
符合中职技能大赛免试资格的中职考生: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在校期间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在毕业两年内,报考我校与获奖项目相应或相近专业,经省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我校公示后,可获免试资格。符合免试资格的考生所报考的专业要与中职所学专业、获奖证书项目相关。学校2019年所有招生专业均招收免试生。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1.招生专业及计划
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的自主招生总计划80人,招生专业为商务英语和商务日语,普通文科类和理科类考生均可报考,学制为3年。每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具体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见《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专业一览表》(附件1)。
面向中职毕业生的自主招生总计划120人,招生专业为计算机应用技术、云计算技术与应用和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学制为3年。每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考生所报考的专业应与中职就读专业属于同一专业大类,如专业不符,审核不予通过。具体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技能证书要求见《面向中职毕业生招生专业一览表》(附件2)。
自主招生计划如未完成,将转为普通高考招生计划。
2.注意事项:
①每位考生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限报一个专业,不得兼报。
②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申请转学。此外,自主招生录取的普高毕业生不得转入统招专业;自主招生录取的中职毕业生原则上不得转专业,如确有特殊情形,按照《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考方式及考试费用
1.报考方式
普高考生报考方式:登录2019年广东省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统一招考平台(www.eesc.com.cn/gzks)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学业水平成绩等资料由系统自动验证审核,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中职考生报考方式:登录2019年广东省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统一招考平台(www.eesc.com.cn/gzks)进行网上报名。考生须在招生平台上传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必须为原件的电子版,复印件无效),电子版必须清晰规范,请提前做好准备。
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版材料包含:
①中职学校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中职学校出具的“中职就读专业证明”(统一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模板,加盖学校公章,否则审核不予通过);中职学校往届毕业生须提供中职毕业证书原件的电子版;
②提供与报考专业大类相对应的技能等级证书(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内容应包含:封面、证书等级、发证机构、成绩、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缺一不可;
③符合免试资格或免考“技能证书”资格的中职考生,须在系统中录入参加的中职技能大赛名称、获奖项目名称、获奖等级、获奖时间等,并上传获奖证书原件电子版,否则无效。
2.考试费用
报考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否则按自动放弃报名处理。收费标准按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粤价函〔2010〕79号和粤价函〔2003〕63号文件执行。
3.注意事项
已被“依据学考成绩招生”或“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报名。
五、考核办法
自主招生根据报考生源的不同,实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1.考试形式
①普高考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形式,并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重要的参考因素。其中,“文化素质”统一采用当年学考语文、数学、英语三门成绩,满分300分;职业技能考核采用学校自主命题测试(以下简称“校测”,满分值为100分)的形式。普高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400分。
②中职考生实行“文化基础(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的考试形式。学校统一组织测试。综合文化知识、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的权重比例为4:3:3。中职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知识考试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满分值为150分,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
2.文化素质(基础)考试
①报考我校普高专业的考生,文化素质考试采用学考语文、数学、英语三门成绩。
②报考中职专业的考生,须到我校参加文化基础考试。考试采用笔试的形式,统一在4月13日上午进行。文化基础考试的综合文化知识考试内容涵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等技能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要求;专业综合理论考试的考试内容为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综合理论知识。
3.职业技能考核
商务英语、商务日语2个专业的职业技能考核采用“校测”形式,通过现场考核和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思辨能力及临场应变能力。
计算机应用技术、云计算技术与应用和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3个专业的职业技能考核采用实操方式,以考核学生的专业操作能力为主。
4.资格审核及职业技能考核名单确定
“校测”资格审核及入围考生名单的确定:
①4月18日前,学校公布获得“校测”资格的普高考生名单。
入围“校测”考生名单的确定:按学考成绩三门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学考总分≥225分以上考生入围 “校测”考生名单。
②学校于4月20日组织校测。
职业技能考核资格审核及入围考生名单的确定:
①学校自主招生工作小组审核中职考生所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通过资格初审、进入文化基础考试的学生名单。4月2日前,学校公示入围文化基础考试的中职考生名单。
入围职业技能考核考生名单的确定:按文化基础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50%确定进入职业技能考核考生名单。文化基础考核成绩相同时,同分考生全部入围职业技能考核。
②4月18日前,学校公示入围职业技能考核的中职考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于4月20日组织职业技能考核。
六、录取办法
1.我校根据报考考生的专业志愿及成绩情况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拟录取普高考生的文化素质成绩不得低于文化素质测试满分值的75%,拟录取中职考生的文化基础考核成绩不得低于文化基础考核满分值的40%,拟录取考生的“校测”或职业技能考核总成绩不得低于“校测”或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的60%。考生在其所报考的专业中按“总分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录取(成绩均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考生总分相同时,按“校测”或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无普通高考体检结果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
2.免试资格考生录取办法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在校期间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获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职学校在校生,毕业两年内报考学校与获奖项目相应或相近的招生专业,经省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学校公示后,可获免试资格。符合免试资格的考生所报考的专业要与中职所学专业、获奖证书项目相关。学校2019年所有招生专业均招收免试生。
符合免试资格的中职考生,须在2019年广东省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统一招考平台(www.eesc.com.cn/gzks)中按要求填报并上传证明材料,学校审核通过后,须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下载填写“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中职免试生专业申请表”,并在截止日期前寄送我校招生办。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及获奖情况组织相关面试,面试合格者方可录取。免试录取结果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
所有免试录取的考生需与我校签署承诺书,承诺入校后积极参加专业相关培训及技能大赛。
3.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并在我校招生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确认为正式录取。学校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4.根据广东省高职自主招生有关工作规定,已被我校自主招生正式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普通高考本科层次院校录取,但不得参加普通高考专科层次院校的录取。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取消专科层次录取资格(含普通专科和高职院校),不得转回我校,也不得参加其他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
七、体检要求
1.参加学校自主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在3月15日前根据有关要求参加广东省普通高考体检。无广东省普通高考体检结果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2.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新生注册和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考生原所在中学。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学籍规定》处理。
九、新生待遇
1.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进入学校后,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其户籍待遇按《关于普通高等、中专学校新生户口迁移问题的紧急通知》(广公(户)字〔2003〕186号)执行,即学生入学时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到深圳市的手续。
2.奖、助学金制度:
①新生奖学金:
通过自主招生免试录取的中职考生: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考生,奖励10000元/人;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及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获一等奖的中职考生,奖励2000元/人。
②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
③学校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20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1250元,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750元,优秀毕业生每人一次性奖励500元。
④助学金:家境困难学生可申请政府贴息贷款、可申请勤工助学岗位、可申请学校困难补助,部分贫困学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
十、时间安排
具体时间安排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
十一、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西丽湖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留仙洞校区明德楼(原行政楼)招生就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55 咨询电话:0755-26731715;0755-26731216
学校网址:http:// www.szpt.edu.cn
招生网址:http:// zhaosheng.szpt.edu.cn
附件1: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专业一览表
附件2:面向中职毕业生招生专业一览表
注:①以上专业学制3年,学费6000元/年;②计算机应用技术、云计算技术与应用专业不招收单色识别不全者,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专业不招收色盲考生;③以上技能证书等级要求为中级/四级及以上,专业技能课程等级要求为E级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