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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毕业生
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的评价方式。文化素质评价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照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有关规定:“学生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的考生,可领取高中毕业证书”。达到此条件并符合高职(专科)招生院校要求的高中毕业生可参加高职(专科)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
中职毕业生
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综合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的评价方式。文化综合实行全省统考,省招生考试院负责命题的组织实施;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考试,全省统一评卷。高职(专科)招生院校负责组织实施职业技能测试,并根据文化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文化综合
文化综合包含语文、数学、英语的内容。考试按《贵州省中职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分类考试文化综合考试说明》要求执行。
职业测试
对高中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原则上采取面试的方式,检测该考生是否具备从事该职业的基础潜能,不允许进行文化考试。对中职生的职业技能测试要针对考生所报专业对其进行实际操作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