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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怎么录取的

责编:陈婷 2020-05-18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实行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体制,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选拔。

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体检合格。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学生入学后进行身体健康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作退学处理。

学校将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和“标准刚性化,程序规范化,招生办法公开化,录取结果公示化”的要求,根据普高招生考生和单独考试招生考生两类对象按计划录取。录取时,按照各专业计划数500%的录取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和备录取考生名单,其中前100%的考生确定为拟录取,顺延400%的考生作为备录取。

若选拔成绩同分时,中外合作专业的普高招生考生依次按素质特长分、外语、语文、数学、物理、历史、技术、思想政治、化学、地理、生物排序录取;其他专业的普高招生考生依次按素质特长分、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技术、思想政治、化学、地理、生物排序录取。上述排序后仍有同分同名次的情况,则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级高的考生优先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单独考试招生考生依次按素质特长分、职业技能考试折算分进行排序录取。

学校招生与就业处负责将经学校确定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和备录取考生名单报送至浙江教育考试院指定的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上进行公示。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服务平台查询本人所报考各院校(专业)录取情况。被拟录取的考生,可选定其中1所院校(专业)作为录取结果。考生一轮选择结束后,已被正式录取考生的其他学校拟录和备录资格随之失效。院校的缺额计划再按上述流程,根据备录顺序递补。备录考生根据录取进程、待转为拟录取后再登录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未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批次所有拟录取资格。

若某专业实际报考人数低于该专业招生计划100%,则按照参加该专业实际报考人数的95%确定拟录取名单(遇小数则按四舍五入取整),不再设置备录考生。

学院根据考生选择结果确定正式录取名单,并按规定在学校招生网进行公示,同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办理录取手续。学校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凡被我校提前录取的考生信息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其他院校不再录取。已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当年高考和单独招生考试。

本文信息来源于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提前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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