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根据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备录取、未录取考生名单(普高招生考生和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分别按专业招生类别排序),额满为止,拟录取人数为各招生专业计划数,备录取人数为各招生专业计划数的100%。
某一专业同类别录取最低分总分相同时,普高招生考生依次按是素质特长项成绩、高中学考等第折算后的成绩进行排序录取,如还是同分的按照高中学考等第单项排列顺序: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物理、技术、历史、化学、地理、生物,若依然相同的,高中阶段具备专业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单独考试招生:各类按素质特长项目、职业技能考试操作成绩(艺术类按总成绩)进行排序录取。
若某个专业有效报考人数低于计划数的120%时,该专业按不高于有效报考人数的85%比例(不超过原计划数)进行择优录取,同时,该专业备录取名额按原计划数的20%确定。
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将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高职提前招生拟录取、备录取、未录取考生名单提交至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服务平台查询本人录取情况。如考生报考了多所高职提前招生院校并同时被确定为拟录取名单,可选定其中1所院校(专业)作为录取结果。考生一轮选择结束后,已被正式录取考生的其他学校拟录和备录资格随之失效。
如考生一轮选择结束后,我校还有专业有缺额计划,则再按上述流程,根据备录顺序递补。备录考生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录取进程、待转为拟录取后再登录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
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次所有拟录取资格。仅报考一所高职提前招生考试的并被我校确定为拟录取的考生也需在规定时间确定登录服务平台选定我校作为录取学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本文信息来源于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