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由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类别(普高类、中职类)划定文化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文化最低录取控制线上的考生根据计划性质分类投档,上线人数不得超过报考总人数的90%。
1、普高类专业:
每个考生可填报最多6个平行志愿。文化考试超过最低控制线的考生,按文化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相加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据成绩优先原则平行投档,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2、中职类专业:
技能测试内容相同的专业,每个考生最多可以填报6个专业志愿,文化考试超过最低控制线的考生,按文化成绩与技能测试成绩相加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据成绩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3、若录取过程中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下,首先依据文化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若文化考试成绩总分相同,按照数学、语文、外语顺序依次比较单科成绩予以录取。
(四)若出现专业计划和计划类别报考不平衡,学校按照实际参考情况在计划范围内进行专业计划及计划类别的调整。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
(五)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首页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内携带退档书面申请、准考证和身份证到学校招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再办理。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学院在文化最低录取控制线线上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替补。
(六)免试。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完成高考报名手续后可向我院提出申请,由我院组织考核,认定合格者录入相关专业,不再参加高职单招考试。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由我院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可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须在3月27日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报考院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七)拟录取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