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文理学院单招录取原则是什么?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考生必须参加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后方具有录取资格。学校根据考生总分情况划定最低控制线。普高类报考的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40%、综合能力测试成绩60%的比例相加为其成绩总分。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其录取最低控制线。学校在达到最低控制线、且政考、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成绩总分(总分相同,先依据文化考试成绩高低,文化考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综合能力测试成绩,若文化总分和综合能力成绩都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出入选考生名单,经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为拟录取考生名单。中职类报考的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3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70%的比例相加为其成绩总分。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其录取最低控制线。学校在达到最低控制线、且政考、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成绩总分(总分相同,先依据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若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则比较文化考试成绩,若文化考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英语、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出入选考生名单,经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为拟录取考生名单。
录取过程中若出现计划类别和专业计划不平衡,学校可按照实际报考学生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计划类别和专业计划。对服从专业调剂的未被录取考生,可根据考生类别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单独招生未完成计划转为普通高考招生计划。
申请免试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本文信息来源于成都文理学院2020年高职单独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