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1.普高类、中职类、特长类考生均按“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录取”的办法录取,即:按考试总成绩(文化成绩加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专业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依次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即录取到该专业。
2.对考生排序录取时,排序总分相同考生的排序规则为:文化总分、语文、数学、英语、综合总分。
3.对服从专业调剂和愿意调剂的考生,按考生排定位次,由录取小组确定调剂录取专业。
4.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须在高职单招报名截止前,向学院提交《四川省2020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办完免试手续并正式录取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院的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评。
5.录取过程中若出现类别和专业计划不平衡,学院研究并公示后可调整类别和专业计划。
6.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我院官网公示时间满5天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7.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则在未公示考生中按录取规则补录并公示。
8.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考生享受同等待遇,不再参加当年的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本文信息来源于2020德阳城市轨道交通职业学院高职单招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