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试录取
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学院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办理免试录取。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考试。
(四)考生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考对身体条件有明确要求的专业,请认真阅读专业简介,并如实填报,如经查实确为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我院招生在线(http://zsjyc.svtcc.edu.cn)首页公示五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录取手续,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未完成计划随即转为普通高考招生计划。
(七)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愿意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须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原件,至我院签署放弃录取资格声明,逾期不再办理(办理时间另行公布)。
本文信息来源于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职单独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