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程序
1.遵循“分类划线,分类录取”的原则,分别划定普高类、中职类、特长类,文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专业技能测试/特长测试最低控制线,并在各自单列计划中录取,互不交叉,录取人数不超过报考人数的90%。未参加文化考试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专业技能测试/特长测试,以及文化考试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专业技能测试/特长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不参加录取。
2.专业志愿录取坚持分数优先原则,即各项考试成绩均达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位次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具体排序规则如下:
(1)普高类:文化、素质测试双上线考生,按文化和素质测试成绩相加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2)中职类:文化、职业适应性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双上线考生,按文化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加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3)特长类:文化、特长测试双上线考生,按特长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4)如出现同分情况:普高类考生比较素质测试成绩,如仍出现同分情况则依次比较语、数、外三科成绩;中职类考生比较职业适应性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如仍出现同分情况则依次比较语、数、外三科成绩;特长类依次比较语、数、外三科成绩。
3.如部分招生专业出现缺额,经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议,缺额专业将面向社会公布,并面向符合条件的未录取考生征集志愿。
4.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及照顾政策。
本文信息来源于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职单独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