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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单招录取规则有哪些

责编:陈婷 2020-04-22

录取规则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单独招生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考生必须参加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或专业技能测试后方具有录取资格。文化考试成绩或综合素质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将不予录取。

3、普高类考生由文化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相加为考生的成绩总分;艺体类考生由文化考试成绩与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加为考生的成绩总分;中职类考生由文化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加为考生的成绩总分。

4、在合格线上的考生中,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类别、专业志愿,对成绩总分排序,按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5、若出现成绩总分同分情况,则按文化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成绩总分和文化考试成绩总分都同分情况,则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成绩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6、对服从专业调剂的合格线上未被录取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同类别专业。

7、招生录取小组根据录取原则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8、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首页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9、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或按要求发送资料到指定电子邮箱办理放弃录取相关手续,逾期一律不予办理。(申请放弃录取时间以学校另行公布为准,同时到校现场办理仅限工作时间)

10、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其放弃录取名额不再进行补录。

11、免试特殊招生录取: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学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可免试录入对口类相应专业。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见学校招生网)和证书原件。在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并正式录取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学校的高职单招考试。(提交免试录取申请表时间以学校另行公布为准)

本文信息来源于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单独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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