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职业技术学院单招录取规则是什么?
1. 考试成绩
文化考试成绩+技能综合测试成绩+少数民族地区加分=总成绩
2. 少数民族地区加分政策
按照四川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录取时有关高考少数民族地区加分政策,考虑四川民族地区的特殊性和教育扶贫的政策要求,我院单独招生录取时,执行以下少数民族地区加分政策。
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峨边县、马边县、米易县、盐边县、石棉县、北川县、平武县、汉源县、宝兴县、兴文县、宣汉县、叙永县、古蔺县、筠连县、珙县、屏山县、荥经县,仁和区、金口河区(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总成绩加20分;汉族考生总成绩加10分。
攀枝花市东区、西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总成绩加10分。
3.录取
(1)录取顺序:依次按照特长类、中职类、普高类(含艺术)录取。
(2)计划数:普高类(含艺术)和中职类计划数为公布专业计划数减去已录取特长类人数。
(3)专业计划调整的原则:当报考人数与专业计划不平衡,学院将按照省上的相关文件要求、学校教学资源和实际报考情况,首先在普高特长类、中职特长类、中职类、普高艺术类、普高文化类平衡各计划,特长类按特长类别平衡特长计划,其余类别按专业平衡计划。其次再跨类别平衡专业计划。
(4)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在控制线上的考生中,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未录满的专业,将录取第二志愿的自由考生。
(5)如果考生总分相同,分别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依次排位录取。
(6)未参加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0的考生,不得录取。
4. 拟录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具体时间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若要放弃录取,将放弃录取申请和身份证复印件以图片形式发至学院招生就业处邮箱(nzyzjc@163.com),办理相关放弃录取手续,逾期责任自负。
5. 补录
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在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后,在未录取的控制线上考生中,重新征集志愿,择优补充录取。
6. 录取批报
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具体时间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随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本文信息来源于南充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职单招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