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1.采用“分类划线、分类录取”原则,互不交叉;
2.未参加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3.若出现参考人数与招生专业计划、类别不平衡时,学校按照实际参考学生情况平衡各类别各专业计划。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面向四川省的普通专科招生计划;
4.若各专业录取过程中出现总分相同的考生,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文化成绩相同,按照语文、数学、英语顺序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学校网站公示5天(公示时间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放弃本次单独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必须由考生本人持准考证及身份证在公示期内(限法定工作日)到学校签署放弃本次录取资格的书面材料,逾期不再办理。未办理本次放弃录取资格手续的考生视为同意我校录取意见;
6.因考生放弃录取而产生的缺额,学校在已参加本年度单独招生考试且成绩位于相关专业最低录取控制线上的考生中依次递补。学校根据计划缺额情况,由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各专业最终录取人数和录取名单;
7.录取过程中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
8.在校期间获得过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于开考前向我校提交《四川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高等职业学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可由我校免试录取。学校认定符合条件者,免试进入本次招生相关专业学习,并报省教育厅备案;(特别提示:在正式办理完毕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高职单招考试)
9.拟录取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校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本文信息来源于四川传媒学院2020年高职单招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