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一)政考及体检信息
考生的政考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信息。
(二)划线及录取
1.学校按照招生类别(普高类考生报考普通类专业、普高类考生报考美术类专业、中职类考生报考普通类专业、中职类考生报考美术类专业)分别划定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各类别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人数,不超过报考人数的90%。
2.普高类文化考试成绩上线考生,按照文化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之和按专业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中职类文化考试成绩上线考生,按照文化考试成绩与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之和按专业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未参加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以及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3.普高类报考普通类专业考生,专业志愿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
4.考生成绩相同时,按以下方法录取:
普高类考生总分相同,依据文化考试成绩高低,若文化考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成绩;
中职类考生和普高类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总分相同,先依据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若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则比较文化考试成绩,若文化考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成绩。
5.专业计划调整规则:专业报考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数录取不满额时,剩余计划可调整到报考人数多的专业,但普高类和中职类计划不跨类调整。
6.单招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及照顾政策。
本文信息来源于四川大学锦江学院2020年高职单招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