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录取。
考核总成绩 = 语文、数学、外语考试总成绩 + 职业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 政策性加分
1、划线原则
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核总成绩划线。
2、录取规则
(1)总的录取原则: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科类按考生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的考生按职业综合素质考试成绩、语文数学外语考试总成绩顺序依次排序。
申请院校调剂的考生结合考生志愿,根据考生语文数学外语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同分考生则按照外语单科成绩优先的原则依次录取。
(2)政策性加分办法
①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加10分。
②烈士子女可加10分。
③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普通高校时可加3分。
④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10分。
3、学校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录取结果在学校招生信息网站上公布,同时,须考生高考体检合格后,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每个考生填报的专业只能为同一科类(文理兼招类或艺术类)的专业,不得跨科类填报。每个考生只可填报1所院校志愿和6个专业志愿。报考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的考生需参加专业加试,加试合格后方可参加该专业的录取。
以上数据来源于2020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