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置
1.部分省份文理科第一批至第五批设A.B.C三所院校及院校服从志愿,每所院校均设3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另有些省市是普通类考生可选报1~6个学校志愿,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志愿。此外,同批次开始征集志愿的还包括体育类专科专业。
2.文理科提前批也进行征集志愿。
二、征集院校
各批次征集志愿仍然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所公布的院校计划缺额分为三种情况。
第一类是院校在正式投档时生源不足导致缺额;
第二类是院校投档时生源充足,但部分考生因不服从专业调剂、身体条件不符合所报专业的要求等原因而退档形成的缺额;
第三类是院校生源足额,但后期在该省追加了招生计划。
三、要求
对于第一类缺额计划,考生在填报征集志愿时将没有最低分数和位次的限制,达到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对于第二类和第三类缺额计划,为避免产生分数夹层,确保录取公平,只允许不低于正式投档时该院校最低分数及位次的考生填报。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在填报时,系统将会提示:“您未达到填报该院校的最低位次”。
四、对象
1.参与征集志愿的院校为相应批次计划未完成或追加计划的高等院校.
2.参与征集志愿的考生为达到相应批次控制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和相应批次线下20分以内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