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及志愿填报
(一)招生对象
符合2022年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准考证号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
(二)报名方式
4月1日10时至4月6日12时,考生可登录新疆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xjzk.gov.cn)“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进行高职单招网上报名及志愿填报。考生可选择填报一所院校的四个专业,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可在网上实时查看各院校动态报名人数并进行志愿修改。考生志愿确定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数据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不得更改或补报。
(三)注意事项
考生在填报志愿前,须认真阅读院校招生章程,了解院校招生计划、录取规则等信息,按要求填报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学生报到入学后不能调整专业,请考生慎重填报专业志愿。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数
2022年学院单独招生专业7个,计划300人;以下为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三、考试
考试采用文化素质加综合素质评价选拔模式。文化素质成绩统一使用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线上面试)由学院自主命题和组织。
(一)考试(综合素质评价)时间
考试(综合素质评价)以线上面试为主,线上面试时间为4月11日-12日(星期一、星期二)。采用“钉钉”app进行线上面试,报考我院考生务必提前下载钉钉app软件。具体面试时间、场次等相关事宜将发布在我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单招QQ咨询群和新疆教育考试院网站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公告里,请注意查看。
(二)考试成绩组成及分值比例
考试成绩由文化素质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两部分组成。
1、文化素质科目成绩
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统一使用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统考原始成绩,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每科满分100分,共3科,总分300分。
2、综合素质评价成绩
包括四方面内容:①基本素质题,主要测试学生的思想品德、身体及心理素质、团队精神、特长等;②文化素养题,主要测试学生的人文科学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③职业倾向题,主要测试学生的职业认知、专业认知、职业潜质;④方法能力题,主要测试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创新思维的能力。分值比例院校自行加权比重,总分300分。
(三)注意事项
考生务必保证单招报名时预留的电话保持畅通。
四、录取
(一)录取分数及排序规则。
文化素质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总分为600分,招生院校录取考生分数不得低于180分。
分数排序规则。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数学、英语;理工类:数学、语文、英语。
单列类(选考外语)考生,可兼报普通类招生计划;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考生只能填报相应的计划类型院校。
(二)录取规则
1、严格遵守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和规定,按照原则,公平、公证、公开、择优录取。
2、学院根据普通高考录取原则,对考生报考类别(普通类、单列类)进行分类录取。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时先总分按高分到低分排列,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录取。总分同分的考生按分数排序规则进行录取。如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院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者,按相关规定作退档处理。
(三)公示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4月16日—4月21日在新疆教育考试院网站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和我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我院将录取考生名单上传“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
考生需于4月22日10时至24日18时,再次登录新疆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xjzk.gov.cn)“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点击“录取信息确认”按钮,选择是否同意录取。未选择同意,视为放弃本次高职单招录取。考生录取信息确认后的名单为我院最终录取名单。
4月28日,学院将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的录取名单在学院微信公众号公布,5月初开始邮寄发录取通知书。
(四)体检
报考高职单招的考生统一参加普通高考体检,凡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 新生入学与复查
(一)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院应当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应当请有关部门查究。
(三)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院申请入学,由学院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院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塔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六、 奖励及资助办法
学院为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对品学兼优、创新创业及家庭困难的学生进行奖励和资助,分别为“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3000元/年、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奖学金6000元/年,同时,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还可依照有关规定申请办理生源地贷款、国家助学贷款。
七、相关事宜
(一)单独招生由国家授权学院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将不能被其它高校再录取。未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2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考考试及录取。单独招生录取考生与普通高考网上录取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二)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塔城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三)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本校录取承诺,录取规则以文字表述为准。
八、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新疆塔城市和睦大道以南
邮政编码:834700
联系电话:0901-6161857
原文链接:http://124.117.250.18/dzbm/dkdz/z_notice_detail.php?notice_id=202204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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