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关于下达2022年普通高职(专科)单独招生计划的通知》(新教函〔2022〕79号)文件要求,克孜勒苏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完善单招招生录取机制,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选拔适合自身培养模式并热爱高职教育的优质生源,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克孜勒苏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克孜勒苏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院代码:14678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第六条 学院位于祖国西部边陲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图什市轻工业园区。2022年学院设有13个高职招生专业:护理、康复治疗技术、电子商务、现代农业技术、畜牧兽医、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学前教育、旅游管理、宠物医疗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大数据与会计、安全保卫管理。
第三章 招生对象
第七条 招生对象:符合2022年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准考证号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
第四章 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第八条 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五章 网上报名
第九条 网上报名及填报志愿
1、网上报名时间:4月1日10时至4月6日12时。
2、报名方式:考生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必须登录“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xjzk.gov.cn)。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及志愿信息。考生可选择填报一所院校的四个专业,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可在网上实时查看各院校动态报名人数并进行志愿修改。考生志愿确定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数据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不得更改或补报。
第六章 录 取
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按照“学院招办负责、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工作。
第十条 录取原则
学院采用文化素质加综合素质评价选拔模式;学院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
考试成绩由文化素质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线上面试)两部分组成。
1、文化素质科目成绩。
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统一使用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统考原始成绩,每科满分100分,共3科,总分值为300分,
2、综合素质评价成绩。
包括四方面内容:①基本素质题,主要测试学生的思想品德、身体及心理素质、团队精神、特长等;②文化素养题,主要测试学生的人文科学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③职业倾向题,主要测试学生的职业认知、专业认知、职业潜质;④方法能力题,主要测试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创新思维的能力。综合素质评价总分值为300分。
最后录取总分数,分值比例为文化素质成绩40%+综合素质评价成绩*60%。
第十一条 录取办法和要求
1、按成绩总分划定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数学、英语;理工类:数学、语文、英语。
单列类(选考外语)考生,可兼报普通类招生计划;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考生只能填报相应的计划类型。
2、男女生比例原则不限。
3 、2022年4月9日至4月12日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考试(网上面试)。
4、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及行业从业人员身体素质要求。
5、根据考生总成绩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6、2022年4月 16日至4月21日,在学院微信公众号上公示拟录取名单,请考生注意查询。
7、4月22日10时至24日18时,考生凭密码登录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xjkjzyjsxy.com)进行录取确认。未在规定时间上网确认录取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录取资格。
8、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考试招生,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且不得调整专业。
9、2022年4月28日,学院将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的录取名单在克孜勒苏职业技术学院微信公众号公布,5月初开始邮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七章 新生入学与复查
第十二条 入学与复查
1、新生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注册、入学。对于逾期无故未到学院报到注册的考生,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3、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八章 组织工作
第十三条 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以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1、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
2、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单独招生各项工作的开展,按不同的分工下设四个工作组。
3、单独招生监督实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与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双重监督。
第十章 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克孜勒苏职业技术学院的收费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学费:理工类专业3300元/年、文科类专业2900元/年、医学类专业3900元/年、财经类专业3000元/年,住宿费:600元/年。
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局的正式批复为准。
第十一章 奖励及资助办法
第十五条 对于有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设有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并在校内设立勤工助学岗位等,根据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按照学校在校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发放,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二章 相关事宜
第十六条 相关事宜
1、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单独招生录取考生与普通高考网上录取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学生完成规定学业,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2、单独招生计划纳入国家核定的普通高职(专科)招生计划规模内。
3、本方案由克孜勒苏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4、咨询方式:
克孜勒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联系人:阿不拉江13319089595 迪拉热18209088307
赵梦圆15090075578 阿布都热合曼13369085100
联系电话:(0908)4223388
地址:阿图什市轻工业园区创业大道东16院(克孜勒苏职业技术学院)。
克孜勒苏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3月31日
原文链接:http://124.117.250.18/dzbm/dkdz/z_notice_detail.php?notice_id=202204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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