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人才选拔办法,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形成符合职业教育特点和规律的高职招生考试评价机制,促进我省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稳步、健康发展,依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全日制普通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条 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积极探索高等职业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职业能力的优秀人才进入高等职业院校学习,进一步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生源质量,突出高等职业教育特色。
第三条 学院内部实行“招考分离”原则,责任落实到人,严格报名、报考资格审查,规范录取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郑州工业安全职业学院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 学院国标代码:13786 招生代码:6286
第八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南龙湖大学城(107国道和321省道交叉口)
第九条 颁发证书: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郑州工业安全职业学院
2.颁发学历证书的证书种类:国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院长黄磊任组长,党委书记宋廷楷、副院长薛东亮、纪委书记乔延坤任副组长,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系部及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办公室,下设考务、录取、纪检监察、后勤保障安全等工作组,分工负责单独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学院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对考试招生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做出安排部署,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和应急预案,做到科学防控、系统防控、精准防控、有效防控,确保疫情防控不出问题。
1、参加测试应具备的条件
(1)测试前14天无国(境)外旅居史或未接触过国(境)外人员。
(2)测试前14天内居家身体健康,无发热、胸闷、乏力、干咳等症状。
2、测试当天有关要求
(1)在校门口设立体温监测点,面试人员凭准考证进校,登录国务院疫情防控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小程序,用本人手机登录查询开学前十四天行程,进校时必须佩戴口罩、体温测量正常的方可进校。
(2)禁止社会车辆、家长以及无关人员进入校园,经批准入校的集体送考车辆应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停留在指定位置,考生未经体温测试不得下车。
3、有关核酸证明:
(1)郑州市考生:提供24小时核酸检测报告。
(2)14天内外地入郑考生,按照我市”三天两检”要求,提供72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报告。
(3)不接收从中高风险区返回人员参加考试。
第十二条 在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学院纪检监察处负责对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13607696371。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第四章 招生对象与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招生对象与招生计划
1.已通过河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已通过河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2.学院单独考试招生计划为2000人,具体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数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十四条 学院单独考试招生计划通过河南省招生管理部门、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志愿填报与准考证打印
第十五条 志愿填报与准考证打印
考生可于2022年3月24日9时至3月26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并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准考证打印请考生于4月7日8:00开始登陆学校官网自行打印。
第六章 考试科目及办法
第十六条 考试时间、科目及办法
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在省教育厅的指导和监督下,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59号)文件精神进行。考试时间安排在4月8日至4月10日(详见准考证),我院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和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分专业、分时段、分批次、小规模自主组织考试和录取工作,严格落实做到到后即考、考后即离,减少人员聚集、停留。所有考生全在本校区进行单招考试。
一、考核办法
(1)高中毕业考生:免于文化知识考试,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高中毕业生采用语文、数学、外语三门课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各科目成绩等级折算分数后,计为文化知识成绩。其中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A等级的科目,折算为90分,为B等级的科目,折算为80分,为C等级的科目, 折算为60分,文化素质评价总分为150分,考生文化素质评价实际得分=(学业水平考试折合总分÷270)×150。
(2)中职毕业生和社会考生:组织文化知识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
(3)退役士兵考生:免文化素质考试,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学校培养要求,分类择优录取,退役士兵高职单招录取后须将档案转至我校并参加全日制培养。凡免文化素质考试的退役士兵在3月30日前,把本人退役证等相关证明(退伍证、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azyzjc@126.com)或者现场确认(学院南门招生就业处),考生本人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退役士兵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涉及报名、考试及减免学费等,对提供虚假材料获取相应资格的,取消2022年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保留其对学校招生计划造成损失的权利。
二、考核科目(满分300分)
文化知识考试:语文、数学和英语,满分150分。(语文50分,数学50分,英语50分);
职业适应性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满分150分。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严格遵守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六禁止”的工作要求,录取时,坚持“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按分数优先的录取方式依次录取。如遇到总分相同的考生,按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文化知识考试、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十八条 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十九条 各专业男女生不限。
第二十条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1、对于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录取进入高校专科阶段学习: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考生申请免试专业需与获奖项目或取得的职业资格相关。
2、免试录取程序
(1)考生本人在3月30日前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从学院官网下载),提出免试入学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由学校负责对考生获奖情况确认。
(2)考生将上述登记表及相关材料以可靠方式送至学学院南门招生就业处,由学校进行相关资格审查和公示,并将公示后的名单及《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进行备案。
(3)核实审定的拟录取名单由学校在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由省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学校颁发录取通知书。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具有参加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资格。
第二十一条 凡被我院单招考试确定录取的考生,拟录取名单由学校在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由省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我院颁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二条 原则上学校不自行设定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加分项,按2022年省教育考试院照顾加分政策执行。
第八章 招生监督
第二十三条 在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监督;自觉接受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第九章 新生报到和复查
第二十四条 新生报到:考生录取后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携带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高考档案,按照入学须知要求到校报到。
第二十五条 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章 其他
第二十六条 学费标准:我院各专业学费按豫发改收费(2021)456号文件规定标准暂定。具体学费标准如下:文科类3700元/生・年,理工类4200元/生・年,艺术类6000元/生・年。住宿费拟定为700元/生・年,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书费预收500元/生・年(按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为学生代购教材。教材费在学年结束时,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第二十七条 学院建立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学院学生资助奖励项目: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人/年、二等3300元/人/年、三等2600元/人/年),新生入学奖学金(1000元/人/年),退役士兵学费补偿(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应征入伍学费补偿代偿(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生源地或校园地贷款(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
申请程序:
奖励类项目:个人申报→班级评议→院系推荐、公示→学校审核、公示
资助类项目:困难认定→个人申报→班级评议→院系推荐、公示→学校审核、公示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郑州工业安全职业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生录取工作,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院招生就业处。
招生就业处办公电话:0371-62519900
联系人:从彬 15378755565 王 鑫13939000379
王广宇13140129837 李中显13663826351
电子信箱:zazyzjc@163.com
网 址:www.zazy.cn
邮 编:451192
附件
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
2022年郑州工业安全职业学院高职单招招生专业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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