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为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重庆市招生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一条学校全称: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第二条 国标代码:12758
第三条 学校地址:重庆高新区虎溪大学城南二路151号,邮政编码:401331
第四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院校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七条 学校简介:学校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国家民政部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始建于1984年,原为民政部重庆民政学校,2001年3月升格为重庆社会工作职业学院,2006年3月更名为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学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A档)建设单位、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全国文明校园、国家优质专科高职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国家技能人才培育工作作出突出贡献单位、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教育部职业院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试点院校、重庆市首批市级示范性高职院校、重庆市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学校始建于1984年,位于重庆大学城。现有10个二级学院,招生专业44个,面向全国31个省(区、市)统招、13个省(区、市)单招(含分类招生),在校生17000余人。
第三章 招生计划、报名、考试及录取
第八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校2022年在福建省单独招生专业40个,招生计划20人。具体如下:
注:以上专业均为高职专科层次、学制均为三年,专业介绍、收费标准请登录我校招生网查询(https://zs.cswu.cn)。
第九条 报考条件
通过 2022 年福建省普通高考报名的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中职类应(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我校2022年福建省高职单招。
第十条 考试报名
1.报名方式:考生于2022年3月10日—25日登录我校招生网(https://zs.cswu.cn)进入“单招系统”按程序进行网上报名,并填报专业志愿(设置1个专业志愿)。
2.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考生于2022年4月5日9:00—7日18:00登录“单招系统”缴纳考试报名费100元/人(如考生放弃考试,不予退还报名费),缴费成功后在“单招系统”中网上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可多次打印)。
3.资格审查:为提升工作效率,本次考试实行“先考后审”。已完成报名的考生先行参加考试,我校将于考试结束后,在录取阶段向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考试成绩和录取资格。
第十一条 考试安排
命题、组考与评卷由我校组织实施。
(一)考试科目及形式
本次考试分为文化考试、技能综合测试两个部分,满分600分。
1.文化考试(笔试):300分
(1)考试形式:闭卷、笔试;
(2)考试内容:语文、数学,各150分。主要测试中学阶段文化基础知识(普高类及中职类采用同一套试卷)。
2.技能综合测试(面试):300分
(1)考试形式:面试(现场考核和问答)
(2)考试内容:主要考察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创新精神、行业认知、职业适应性、职业素养等基本素质和语言表达、人际沟通等基本能力,成绩满分为300分。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2022年4月9日9:00-17:00。
2.考试地点:福州日升中学(福州市连江中路198号)。
注: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第十二条 录取办法
(一)录取原则
1.成绩划线原则。根据招生计划、考试人数和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划定文化考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技能综合测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2.录取排序原则。文化成绩、综合测试均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根据总成绩(总成绩=文化考试+技能综合测试)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满足考生专业志愿。总成绩相同的,按技能综合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二)录取程序
1.成绩公布。2022年4月14日起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网(https://zs.cswu.cn)进入“单招系统”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向我校招生处申请成绩复核(复核办法另行公布)。
2.录取公布。2022年4月18日起考生可登陆我校招生网(https://zs.cswu.cn)进入“单招系统”查询预录取结果。最低控制分数线、预录取分数线在我校招生网(https://zs.cswu.cn)公示7天。
3.录取备案。预录取公示期间,考生可向我校申请自愿放弃录取,若有考生自愿放弃,不再顺延录取后续考生,公示期满无异议者视为确认录取。考生被我校正式录取后,不能参加福建省2022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
第四章 入学、资助政策与学历证书
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及复查
(一)录取通知书与全国统一高考录取通知书同步寄发。经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按照录取通知书要求到校报到入学。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学生报到入学后,不能进行专业调剂,也不能转入其他学校;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
(三)学生报到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退回原籍。
第十四条 资助政策
我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校申请办理。主要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2300~4300元/年、校级奖学金400~1000元/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12000元/年)、校内勤工助学岗(500元/月)及其他临时困难补助。
第十五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教育部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章 其他
第十六条 重要声明: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相关工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处联系。
第十七条 联系方式
招 生 处:林老师、刘老师、杨老师
招生电话:023-65626666、023-65626165(传真)
学校地址:重庆高新区虎溪大学城南二路151号
招生网址:https://zs.cswu.cn
电子邮件:cswuzs@163.com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2022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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