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上海城建职业学院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录取原则
(一)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学生,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与职业适应性测试(或校测)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考试科目及分值说明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7门科目)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
折算办法“合格”100分,“不合格”50分,满分700分,7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达到650分及以上方具有录取资格。
(1)一般专业(不含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下同)
①考试科目:“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300分。
②合成总分=7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1000分。
(2)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综评试点班)专业
①“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综评试点班)”合成总分=“综合素质评价”成绩+7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7+面试成绩,满分300分。
②报考本专业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具体报考要求及面试时间以我校招生信息网(www.succ.edu.cn/zsxx/)公布为准。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报考本专业,根据面试成绩,按专业招生计划数确定报考资格。完成报考资格确认手续,并第一专业志愿报考本专业的考生方可参加录取。未取得本专业报考资格的考生可正常报考本校其它专业。
③“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满分100分)由评审组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由市教委提供数据)进行评审得出,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方具备录取资格。
④如报考本专业且未被本专业录取,须参加相关科目笔试,按笔试成绩,在所有专业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完成后,从第二专业志愿开始参加录取。
(3)艺术类专业
①考试科目:“素描”(满分300分,“素描”为艺术类考生必考科目)。
②“艺术类专业”合成总分=7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素描成绩,满分1000。
2.录取规则
(1)一般专业录取时,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根据学校划定的“最低录取资格线(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须达到120分及以上,按招生计划数1:1.15划定,末位同分全进)”,线上考生以“专业志愿优先”办法,按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依次比较“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模块一文化基础成绩、
模块二职业与心智成绩、模块三通识基础成绩,优先录取成绩(或模块成绩)高者。
(2)“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综评试点班)”专业录取时,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按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综评试点班)”专业只招收获得本专业报考资格的考生。该专业考生录取入学后不可换专业。
(3)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考生素描成绩须达到资格线180分及以上,然后根据学校划定的“最低录取资格线(按招生计划数1:1.15划定,末位同分全进)”,线上考生以“专业志愿优先”办法,按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如总分相同,依次比较“素描”成绩、素描模块一、素描模块二、素描模块三、素描模块
四、素描模块
五,优先录取成绩(或模块成绩)高者。
(4)一般专业和艺术类专业不可兼报,录取时不可相互调剂。
(5)征集志愿录取时,一般专业根据专业志愿顺序,按7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依次比较“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模块一文化基础成绩、模块二职业与心智成绩、模块三通识基础成绩,优先录取成绩(或模块成绩)高者。艺术类专业只招收具有本校“素描”成绩的考生。
(二)对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_x0001_校)应届毕业生,采用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与职业_x0001_能测试(素质_x0001_能测试或校考)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考试科目及分值说明
文化素质测试使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公共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每门满分50分,共计150分。每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其中“合格”计50分,“不合格”但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补考成绩提供时间为
(1)一般专业(不含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下同)
①考试科目:“素质_x0001_能测试”,满分100分。
②合成总分=3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素质_x0001_能测试成绩,满分250分。
(2)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综评试点班)专业(3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须达到125分及以上方具有录取资格)
①“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综评试点班)”合成总分=综合素质评价成绩+3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2/3+面试成绩,满分300分。
②报考本专业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具体报考要求及面试时间以我校招生信息网(www.succ.edu.cn/zsxx/)公布为准。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报考本专业,根据面试成绩,按专业招生计划数确定报考资格。完成报考资格确认手续,并第一专业志愿报考本专业的考生方可参加录取。未取得本专业报考资格的考生可正常报考本校其它专业。
③“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满分100分)由评审组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由市教委提供数据)进行评审得出,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方具备录取资格。
④如报考本专业且未被本专业录取,须参加相关科目笔试,按笔试成绩,在所有专业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完成后,从第二专业志愿开始参加录取。
(3)艺术类专业
①考试科目:“素描”(满分100分,“素描”为艺术类考生必考科目)。
②“艺术类专业”合成总分=3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素描成绩,满分250。
2.录取规则
(1)一般专业录取时,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根据学校划定的“最低录取资格线(素质技能测试成绩须达到40分及以上,按招生计划数1:1.1划定,末位同分全进)”,线上考生以“专业志愿优先”办法,按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依次比较“素质_x0001_能测试”成绩、“素质_x0001_能测试”科目中的法律道德、信息科技、时事政治、心智礼仪、生涯规划、团队管理6个模块成绩,优先录取成绩(或模块成绩)高者。
(2)“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综评试点班)”专业录取时,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按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综评试点班)”专业只招收获得本专业报考资格的考生。该专业考生录取入学后不可换专业。
(3)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考生素描成绩须达到资格线60分及以上,然后根据学校划定的“最低录取资格线(按招生计划数1:1.1划定,末位同分全进)”,线上考生以“专业志愿优先”办法,按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如总分相同,依次比较“素描”成绩、素描模块一、素描模块二、素描模块三、素描模块
四、素描模块
五,优先录取成绩(或模块成绩)高者。
(4)一般专业和艺术类专业录取时不可相互调剂。
(5)征集志愿录取时,一般专业根据专业志愿顺序,按3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素质_x0001_能测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依次比较素质_x0001_能测试成绩、“素质_x0001_能测试”科目中的法律道德、信息科技、时事政治、心智礼仪、生涯规划、团队管理6个模块成绩,优先录取成绩(或模块成绩)高者。艺术类专业只招收具有本校素描成绩的考生。
(三)对高中往届毕业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高中应届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_x0001_校)往届毕业生及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及内地新疆、西藏中职班应届毕业生采用统一入学测试成绩与职业_x0001_能测试(素质_x0001_能测试或校考)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
1.考试科目及分值说明
(1)一般专业
①考试科目:“统一入学测试”满分150分,“素质_x0001_能测试”满分100分。
②合成总分=统一入学测试成绩+素质_x0001_能测试成绩
2.录取规则
(1)一般专业录取时,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根据学校划定的“最低录取资格线”(按招生计划数1:1.1划定,末位同分全进),线上考生以“专业志愿优先”办法,按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依次比较“统一入学测试”、“素质技能测试”成绩、“素质技能能测试”科目中的法律道德、信息科技、时事政治、心智礼仪、生涯规划、团队管理6个模块成绩,优先录取成绩(或模块成绩)高者。此规则同样适用于征集志愿录取。
(2)统一入学测试、素质_x0001_能测试两门考试成绩总分高于100分及以上方具备录取资。
(3)一般专业和艺术类专业录取时不可相互调剂。
(四)退役军人考生的考试录取办法,按照市教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制定的文件(另发)规定执行。
(五)“免笔试,面试入学”情况说明
1.报考本校的考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须同时满足项目名称、适合专业、颁证机构三个条件),可获得“免笔试,面试入学”资格。通过“免笔试,面试入学”的录取人数不超过各类别专业计划数的50%。
2.所有参加“免笔试,面试入学”考生均须参加面试。
3.符合“免笔试,面试入学”条件的考生,请在
4.符合“免笔试,面试入学”资格的“艺术类”专业考生,“现场美术测试”(满分100分)测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参加“免笔试,面试入学”录取。
5.获得第8、9项“免笔试,面试入学”资格的考生,除面试外,还须参加“现场技能测试”。“现场_x0001_能测试”(满分100分)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参加“免笔试,面试入学”录取,并须网上提交获奖赛事秩序册、成绩册和获奖证书等材料。
6.获得第10、11项“免笔试,面试入学”资格的考生,除面试外,还须参加“现场个人舞蹈展示”。“现场个人舞蹈展示”(满分100分)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参加“免笔试,面试入学”录取。
7.“免笔试,面试入学”录取规则:
“免笔试,面试入学”面试成绩满分为200分,综合素质评价折算成绩满分为20分。
(1)学业水平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学业水平成绩齐全的应届三校生:按考生专业类别,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办法,根据合成总分择优录取。合成总分=面试成绩*0.9+综合素质评价折算成绩。
(2)往届三校生、学业水平成绩不全的应届三校生、往届高中生、学业水平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及内地新疆、西藏中职班应届毕业生:根据考生类别,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办法,依据面试成绩,择优录取。
(3)面试成绩达到120分及以上方具备录取资格。
(4)“免笔试,面试入学”录取时,只在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中进行录取,不进行调剂录取。未被录取者可正常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参加后续录取。
(六)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_x0001_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要求,凡在世界_x0001_能组织主办的“世界_x0001_能大赛(WorldSkills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上海市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申请保送入学资格,学校将对申请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相关综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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