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校名称: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二、就读校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观海路 505 号
三、招生层次:高职
四、办学类型:普通民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是营利性民办高校,全称 为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有限公司。上海工商外国语 职业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 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 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监 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我校2022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和计划为: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 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各外语专业的教学 外语语言为学生修学的外语语言和英语;非外语专业的 外语教学语言为英语或学生选修的其他外语。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2 年上海市 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1〕 38 号) 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 年上海 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 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22〕2 号) 关于专科层次 依法自主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 2022 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 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 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 定执行。
十一、测试安排
( 一) 考试时间:2022年3月26日 (星期六)上 午 8:30起。详见考生准考证。
(二)考试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观海路 505 号。具体考场详见考生准考证。
(三) 考试科目
( 四) 2022 年依法自主招生“免笔试,面试入学” 条件
1.凡报考我校且符合下表所列条件之一的考生,请 于 2022 年 3 月 12 日-13 日内完成网上证书材料上传, 上传入 口:登录我校网站 (www.sicfl.edu.cn) 主页点 击“2022 年自主招生”浮标进入完成。经我校审核通过 的考生,我校将以网上公示形式告知。
2.审核通过的考生请于 2022 年 3 月 19 日 (周六) 9:00-11:00 到观海路 505 号 4 号楼 1 楼外语情景实训 中心领取“免笔试面试准考证”并按规定参加面试。
3.我校“免笔试,面试入学”考试总分为 100 分。 其中综合面试满分为 90 分, 内容根据本校及专业特点 决定,同时参考上海市普通高中阶段 (含中专、职校和 技校)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综合评定,给予考生 相应的得分。综合素质评价满分为 10 分,对于没有综 合素质评价信息的考生,则由本人提供相关的信息材 料,作为面试时的素质评价参考依据 (详见我校 2022 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校测实施方案)。
4. 面 试 成 绩 合 格 的 考 生 在 我 校 网 站 (www.sicfl.edu.cn) 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发 放录取通知书。
5.面试成绩合格且公示无异议后的考生不得参加 2022 年 3 月 26 日 (周六) 上午 8:30 开始的选拔测试。
6.面试材料审核不通过或面试不合格的考生,凭笔 试准考证可参加 2022 年 3 月 26 日 (周六) 上午 8:30 开始的选拔测试。
7.面试录取人数不超过公布计划数的50%。
符合下表中一项条件者可报名参加“免笔试,面试 入学”考试
除以上条件外,根据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反映特别优秀者,可申请“免笔试、 面试入学”考试,根据所报考专业类别实际要求,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 行鉴定。
十二、录取规则
( 一) 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 高中应届毕业生,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 绩与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 (思想政治、 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 7 门科 目),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折算办法: 合格 100 分,不合格 50 分,分值 700 分。
2.测试办法:
(1) 一般专业:职业适应性测试 300 分 (含文化 基础 150 分、职业与心智 90 分、专业通识基础 60 分);
(2) 艺术类专业:装饰画 100 分。
3.成绩计算:
(1) 一般专业成绩合成总分 (满分 1000 分) =7 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 (满分 700 分) +职业 适应性测试成绩 (满分 300 分);
(2) 艺术类专业成绩合成总分 (满分 1300 分) =7 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 (满分 700 分) +装饰 画 (满分 100 分) ×6。
4.录取规则:
(1) 一般专业: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依据合成总 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按招生计划 1:1 划定) 。同分则 依次比较职业适应性测试中的文化基础、职业与心智、 专业通识基础成绩;
(2) 艺术类专业: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依据合成 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按招生计划 1:1 划定) 。同分 则比较装饰画成绩。
5.征求志愿录取时,一般专业考生按 7 门学业水平 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分则依次比较职业适应性测试中的 文化基础、职业与心智、专业通识基础成绩;艺术类考 生按 7 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合成总分从高到 低择优录取,同分则依次比较思想政治、历史、地理、 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 折算成绩。
(二)对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 英语 3 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中等职业学校 (含 中专、职校和技校) 应届毕业生,采用文化素质测试成 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文化素质测试使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 公共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 3 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 绩,每门满分 50 分,共计 150 分, 以市教育考试院组 织的考试成绩为准,其中“合格”计 50 分,“不合格” 但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合格”计 45 分, “不合格” 且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仍“不合格”或未参加补考计 25 分。
2.测试办法:
(1) 一般专业:素质技能测试 100 分;
(2) 艺术类专业:装饰画 100 分。
3.成绩计算:
(1) 一般专业成绩合成总分 (满分 250 分) =3 门 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 (满分 150 分) +素质技 能测试成绩 (满分 100 分);
(2) 艺术类专业成绩合成总分 (满分 250 分) =3 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 (满分 150 分) +装饰 画 (满分 100 分)。
4.录取规则:
(1) 一般专业: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依据合成总 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按招生计划 1:1 划定) 。同分则 依次比较英语、语文、数学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若 无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成绩,则视作零分);
(2) 艺术类专业: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依据合成 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按招生计划 1:1 划定) 。同分 则比较装饰画成绩。
5.征求志愿录取时,考生按 3 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 试折算成绩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分则依次比 较英语、语文、数学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 (若无学 业水平等级考试成绩,则视作零分)。
(三) 高中往届毕业生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 考试成绩不全的高中应届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 (含中专、职校和技校) 往届毕业生及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 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 3 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 的中等职业学校 (含中专、职校和技校) 应届毕业生, 采用统一入学测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结合的 办法录取。
1.测试办法:
(1) 一般专业:统一入学测试 150 分,素质技能 测试 100 分。
(2) 艺术类专业:统一入学测试 150 分,装饰画 100 分。
2.成绩计算:
(1) 一般专业成绩合成总分 (满分 250 分) =统一 入学测试成绩 (满分 150 分) +素质技能测试成绩 (满 分 100 分)。
(2) 艺术类专业成绩合成总分 (满分 250 分) =统 一入学测试成绩 (满分 150 分) +装饰画 (满分 100 分)。
3.录取规则:
(1) 一般专业: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依据合成总 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按招生计划 1:1 划定) 。同分则 比较统一入学测试成绩。
(2) 艺术类专业: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依据合成 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按招生计划 1:1 划定) 。同分 则比较装饰画成绩。
4.征求志愿录取时,考生按统一入学测试成绩合成 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 四) 获得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 (World Skills Competition) ”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 表队选手且符合(教学厅〔2020〕3 号)文件规定的考生, 可获得保送至我校的资格。(证明材料递交方式参照校 测方案)
十三、收费标准
学 费 标 准应用英语、商务英语、应用日语、应用韩语、应用 德语、应用法语、应用西班牙语、应用俄语、应用俄语 (对外市场商务方向) 、大数据与会计、国际商务、酒 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空中乘务、学前教育、法律事务、 新闻采编与制作、影视编导、艺术设计 (少儿美术) 、 视觉传达设计、游戏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影视动 画专业 21800 元/生/年;
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 (智能设备维护与保 养) 、大数据技术、软件技术、休闲体育专业 20000 元/ 生/年;
会展策划与管理 (中澳合作) 、大数据技术 (大数据分析中美合作) 专业 28000 元/生/年。(沪教委民 ﹝ 2015 ﹞ 4 号)
住宿费标准4500 元/生/年(四人间),3800 元/生/年(六人间)。 (沪教委民 ﹝ 2015 ﹞ 4 号)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 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 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 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 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 设立学校奖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 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 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021-68020838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http://www.sicfl.edu.cn
招生办官网:http://zs.sicfl.edu.cn
咨询电话:021-68021818、68020551、68020632
十七、其他须知
( 一) 打印准考证
凡报考我校的考生 (退役军人除外) 可于统一考试 前 3 日内登录我校网站 (www.sicfl.edu.cn) 主页点击 “2022 年自主招生准考证”浮标打印准考证。
(二)考生可通过我校网站 www.sicfl.edu.cn“招 生信息”栏目中查阅各招生专业简介与测试大纲。
(三) 档案管理
通过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凭院校录 取通知书于 2022 年 8 月下旬,前往相关区高招办或高 中阶段学校等个人档案所在地提取或转递纸质档案,并 按院校的规定递送。
( 四) 通过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不 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2 年上海市普 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学〔2021〕 38 号)规定的其他考试;未被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录 取的考生,可参加符合文件规定报名条件的其他考试。
(五) 本章程由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办公 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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