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院校全称: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二、 就读校址
奉贤校区地址:南亭公路 2080 号;
杨浦校区地址:军工路 2360 号。
建筑与环境艺术学院、 人工智能应用学院、 公共管理与服务学院、 健康与社会关怀学院、经济贸易学院就读校区为奉贤校区; 数字建造学院、 市政与生态工程学院、 城市运营管理学院就读校区为杨浦校区; 具体就读校区以《入学须知》 通知为准。
三、 招生层次:高职
四、 办学类型:普通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 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 符合毕业要求, 颁发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
六、 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本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 统一领导学校招生
工作;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本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负责学校招
生日常工作;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招生监督小组是本校招生工作监督机构。
七、 招生计划及说明
2022 年本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计划 980 名, 具体专业和计划见附件。
无男女比例限制; “护理”专业色盲、 色弱、 口吃不宜; “医学检验_x0001_术”、 “食品检验检测_x0001_术”专业色盲、 色弱、 弱视不宜。
八、 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九、 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2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学 〔2021〕 38 号) 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 〈2022 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 的通知》 (沪教委学 〔2022〕 2 号) 关于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 可报考本校 2022 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
十、 身体健康
状况要求以教育部、 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 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 若隐瞒病情病史, 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_x0001_行。
十一、 测试安排
1.根据市教委规定, 试点院校于2022年3月26日 (星期六)上午8: 30, 试点院校测试统一开始。 具体测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各类别考生测试科目:
3.所有报考本校的考生如有任何科目缺考则不予录取。
十二、 录取规则
(一)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学生, 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与职业适应性测试(或校测)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考试科目及分值说明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 (7 门科目) 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
折算办法 “合格”100 分, “不合格”50 分, 满分 700 分, 7 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达到 650 分及以上方具有录取资格。
(1) 一般专业(不含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 下同)
①考试科目: “职业适应性测试”, 满分 300 分。
②合成总分= 7 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 1000 分。
(2)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综评试点班) 专业
①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综评试点班) ”合成总分= “综合素质评价”成绩+ 7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7+面试成绩, 满分 300 分。
②报考本专业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 具体报考要求及面试时间以我校招生信息网 (www.succ.edu.cn/zsxx/) 公布为准。 面试成绩达到 60 分及以上方可报考本专业, 根据面试成绩, 按专业招生计划数确定报考资格。 完成报考资格确认手续,并第一专业志愿报考本专业的考生方可参加录取。 未取得本专业报考资格的考生可正常报考本校其它专业。
③ “综合素质评价”成绩 (满分 100 分) 由评审组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由市教委提供数据) 进行评审得出, 成绩达 60 分及以上者, 方具备录取资格。
④如报考本专业且未被本专业录取, 须参加相关科目笔试, 按笔试成绩,在所有专业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完成后, 从第二专业志愿开始参加录取。
(3) 艺术类专业
①考试科目: “素描” (满分 300 分, “素描”为艺术类考生必考科目) 。
② “艺术类专业”合成总分= 7 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素描成绩, 满分 1000。
2.录取规则
(1) 一般专业录取时, 坚持 “公平、 公开、 公正”原则, 根据学校划定的 “最低录取资格线 (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须达到 120 分及以上, 按招生计划数 1: 1. 15 划定, 末位同分全进) ”, 线上考生以“专业志愿优先”办法, 按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如总分相同, 依次比较“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成绩、 职业适应性测试模块一文化基础成绩、
模块二职业与心智成绩、 模块三通识基础成绩, 优先录取成绩 (或模块成绩) 高者。
(2)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综评试点班) ”专业录取时, 坚持 “公平、 公开、公正”原则, 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达到 60 分及以上的考生, 按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综评试点班) ”专业只招收获得本专业报考资格的考生。 该专业考生录取入学后不可换专业。
(3) 艺术类专业录取时, 坚持 “公平、 公开、 公正”原则, 考生素描成绩须达到资格线 180 分及以上, 然后根据学校划定的 “最低录取资格线 (按招生计划数 1: 1. 15 划定, 末位同分全进) ”, 线上考生以“专业志愿优先”办法, 按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如总分相同, 依次比较“素描”成绩、 素描模块一、 素描模块二、 素描模块三、 素描模块
四、 素描模块
五, 优先录取成绩 (或模块成绩) 高者。
(4) 一般专业和艺术类专业不可兼报, 录取时不可相互调剂。
(5) 征集志愿录取时, 一般专业根据专业志愿顺序, 按 7 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总分, 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如总分相同, 依次比较 “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职业适应性测试模块一文化基础成绩、 模块二职业与心智成绩、 模块三通识基础成绩, 优先录取成绩 (或模块成绩) 高者。 艺术类专业只招收具有本校“素描”成绩的考生。
(二)对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 数学、 英语 3 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中等职业学校 (含中专、 职校和_x0001_校) 应届毕业生, 采用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与职业_x0001_能测试(素质_x0001_能测试或校考)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考试科目及分值说明
文化素质测试使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公共基础课语文、 数学、 英语 3 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 每门满分 50 分, 共计 150 分。 每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 其中“合格”计 50 分, “不合格”但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 (补考成绩提供时间为 2 月 28 日之前) “合格”计 45 分, “不合格”且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仍 “不合格”或未参加补考计 25 分, 满分 150 分;
(1) 一般专业(不含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 下同)
①考试科目: “素质_x0001_能测试”, 满分 100 分。
②合成总分= 3 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素质_x0001_能测试成绩, 满分 250 分。
(2)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综评试点班) 专业 (3 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须达到 125 分及以上方具有录取资格)
①“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综评试点班) ”合成总分=综合素质评价成绩+3 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2/3+面试成绩, 满分 300 分。
②报考本专业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具体报考要求及面试时间以我校招生信息网 (www.succ.edu.cn/zsxx/) 公布为准。 面试成绩达到 60 分及以上方可报考本专业, 根据面试成绩, 按专业招生计划数确定报考资格。 完成报考资格确认手续,并第一专业志愿报考本专业的考生方可参加录取。 未取得本专业报考资格的考生可正常报考本校其它专业。
③“综合素质评价”成绩 (满分 100 分) 由评审组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由市教委提供数据) 进行评审得出, 成绩达 60 分及以上者, 方具备录取资格。
④如报考本专业且未被本专业录取, 须参加相关科目笔试, 按笔试成绩,在所有专业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完成后, 从第二专业志愿开始参加录取。
(3) 艺术类专业
①考试科目: “素描” (满分 100 分, “素描”为艺术类考生必考科目) 。
② “艺术类专业”合成总分=3 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素描成绩, 满分 250。
2.录取规则
(1) 一般专业录取时, 坚持“公平、 公开、 公正”原则, 根据学校划定的“最低录取资格线(素质技能测试成绩须达到 40 分及以上,按招生计划数 1: 1. 1 划定,末位同分全进) ”,线上考生以 “专业志愿优先”办法, 按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如总分相同, 依次比较 “素质_x0001_能测试”成绩、 “素质_x0001_能测试”科目中的法律道德、 信息科技、 时事政治、 心智礼仪、 生涯规划、 团队管理 6 个模块成绩, 优先录取成绩 (或模块成绩) 高者。
(2)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综评试点班) ”专业录取时, 坚持 “公平、 公开、公正”原则, 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达到 60 分及以上的考生, 按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综评试点班) ”专业只招收获得本专业报考资格的考生。 该专业考生录取入学后不可换专业。
(3) 艺术类专业录取时, 坚持“公平、 公开、 公正”原则, 考生素描成绩须达到资格线 60 分及以上, 然后根据学校划定的 “最低录取资格线 (按招生计划数 1: 1. 1 划定, 末位同分全进) ”, 线上考生以“专业志愿优先”办法, 按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如总分相同, 依次比较“素描”成绩、 素描模块一、 素描模块二、 素描模块三、 素描模块
四、 素描模块
五, 优先录取成绩 (或模块成绩) 高者。
(4) 一般专业和艺术类专业录取时不可相互调剂。
(5) 征集志愿录取时, 一般专业根据专业志愿顺序, 按 3 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素质_x0001_能测试成绩总分, 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如总分相同, 依次比较素质_x0001_能测试成绩、 “素质_x0001_能测试”科目中的法律道德、 信息科技、 时事政治、 心智礼仪、 生涯规划、 团队管理 6 个模块成绩, 优先录取成绩 (或模块成绩) 高者。 艺术类专业只招收具有本校素描成绩的考生。
(三)对高中往届毕业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高中应届毕业生、 中等职业学校 (含中专、 职校和_x0001_校) 往届毕业生及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 数学、 英语 3 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 职校和技校) 应届毕业生及内地新疆、 西藏中职班应届毕业生采用统一入学测试成绩与职业_x0001_能测试 (素质_x0001_能测试或校考)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
1.考试科目及分值说明
(1) 一般专业
①考试科目: “统一入学测试”满分 150 分, “素质_x0001_能测试”满分 100 分。
②合成总分= 统一入学测试成绩+素质_x0001_能测试成绩
2. 录取规则
(1) 一般专业录取时, 坚持“公平、 公开、 公正”原则, 根据学校划定的“最低录取资格线” (按招生计划数 1: 1. 1 划定, 末位同分全进) , 线上考生以“专业志愿优先”办法,按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如总分相同, 依次比较 “统一入学测试”、 “素质技能测试”成绩、 “素质技能能测试”科目中的法律道德、 信息科技、 时事政治、 心智礼仪、生涯规划、 团队管理 6 个模块成绩, 优先录取成绩 (或模块成绩) 高者。 此规则同样适用于征集志愿录取。
(2) 统一入学测试、 素质_x0001_能测试两门考试成绩总分高于 100 分及以上方具备录取资。
(3) 一般专业和艺术类专业录取时不可相互调剂。
(四)退役军人考生的考试录取办法, 按照市教委、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制定的文件 (另发) 规定执行。
(五)“免笔试, 面试入学”情况说明
1.报考本校的考生,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须同时满足项目名称、 适合专业、 颁证机构三个条件) , 可获得“免笔试, 面试入学”资格。 通过“免笔试, 面试入学”的录取人数不超过各类别专业计划数的 50%。
2.所有参加 “免笔试, 面试入学”考生均须参加面试。
3.符合“免笔试, 面试入学”条件的考生, 请在2022年3月14-15日, 按要求办理申请手续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未按要求办理申请手续者, 不可参加“免笔试, 面试入学”,具体申请办法及申请时间我校 2022 年 3 月 12 日前在招生信息网 (www.succ.edu.cn/zsxx/)公布。
4.符合 “免笔试, 面试入学”资格的 “艺术类”专业考生, “现场美术测试” (满分100 分) 测试成绩须达到 60 分及以上方可参加 “免笔试, 面试入学”录取。
5.获得第 8、 9 项“免笔试, 面试入学”资格的考生, 除面试外, 还须参加“现场技能测试”。 “现场_x0001_能测试” (满分 100 分) 成绩须达到 60 分及以上方可参加“免笔试, 面试入学”录取, 并须网上提交获奖赛事秩序册、 成绩册和获奖证书等材料。
6.获得第 10、 11 项“免笔试, 面试入学”资格的考生, 除面试外, 还须参加“现场个人舞蹈展示”。 “现场个人舞蹈展示”(满分 100 分) 成绩须达到 60 分及以上方可参加“免笔试, 面试入学”录取。
7.“免笔试, 面试入学”录取规则:
“免笔试, 面试入学”面试成绩满分为200 分, 综合素质评价折算成绩满分为 20 分。
(1) 学业水平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 学业水平成绩齐全的应届三校生:按考生专业类别, 按 “专业志愿优先”的办法, 根据合成总分择优录取。 合成总分=面试成绩*0.9+综合素质评价折算成绩。
(2) 往届三校生、 学业水平成绩不全的应届三校生、 往届高中生、 学业水平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及内地新疆、 西藏中职班应届毕业生: 根据考生类别, 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办法, 依据面试成绩, 择优录取。
(3) 面试成绩达到 120 分及以上方具备录取资格。
(4) “免笔试, 面试入学”录取时, 只在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中进行录取, 不进行调剂录取。 未被录取者可正常参加笔试, 根据笔试成绩参加后续录取。
(六)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_x0001_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 (教学厅[2020]3 号) 要求, 凡在世界_x0001_能组织主办的“世界_x0001_能大赛 (World SkillsCompetition) ”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 符合上海市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应届毕业生, 可申请保送入学资格, 学校将对申请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相关综合考核。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 7500 元
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 10000 元 (沪价行 (2000) 120 号)
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 1200 元 (沪价费 (2003) 56 号)
十四、 资助政策
本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 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 “绿色通道”申请入学, 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 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贷款、 勤工助学岗位、 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 本校承诺: 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 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本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全程接受本校招生监督小组监督。
举报电话: 021-57401589
十六、 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 www.succ.edu.cn
招生处 (办) 官网: www.succ.edu.cn/zsxx/
咨询电话: 021-56605436
十七、 其他须知
1.参加 2022 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考试, 且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2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学 〔2021〕 38号) 规定的其他考试。
2.考生完成网上志愿填报后, 须根据市教育考试院规定时间, 在 “上海招考热线”(www.shmeea.edu.cn) 进行网上缴费。
3.请所有考生, 在考试开始前 2 天内, 登陆我校官网 (www.succ.edu.cn) 下载准考证。
4.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对提供虚假信息和虚假材料的考生, 以及不符合其它入学条件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5. 因疫情原因, 本章程如有更改, 以学校官网公布为准。
6.本章程由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2022 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和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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