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始建于1952年,系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四川省职教本科试点院校,全国文明单位,四川省文明校园、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四川省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为探索高职院校面向普通高中及中职毕业生,分类选拔、分类录取的考试招生录取机制,结合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单招考试及录取工作。
一、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已参加四川省2021年高考报名,并已取得14位考生号的考生。
(二)报考类别
考试设置三个报考类别:
1.普高类: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
2.中职类:面向中职毕业生。
3.特长类:面向在艺体方面具有一定特长,取得相应专业等级或在相关赛事中获奖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计划、收费标准均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我院与美国阿肯色大学史密斯堡分校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坚持考生自愿原则,合作情况如下: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收费标准:16000元/年。
培养方向:
本专业面向国内外汽车后市场,与日本丰田,德国奥迪、宝马,上汽大众、一汽大众,东风雪铁龙等世界知名汽车制造厂商和区域内高端品牌集团化企业开展校企合作,培养具备国内外汽车维修行业从业人员必备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熟悉汽车机电维修、故障诊断与排除、维修接待等基本技能,能胜任汽车运用与维修、车辆维修接待、生产管理等岗位的国际化高端技能人才。
就业方向:
职业发展定位为汽车维修高级技师和维修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毕业生面向国内外汽车维修行业从事汽车机电维修、汽车维修接待、汽车零配件管理、生产经营管理等工作,也可选择到境外就业。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
收费标准:16000元/年。
培养方向:
本专业培养满足智能制造领域国际化要求,具备机械加工工艺设计与实施、产品质量检验、机电设备操作和机电设备维修等技能,掌握机械设计与制造领域中计算机辅助设计、数控加工技术的基本理论与产品结构设计、数控编程与加工的专业能力,能够在国内外汽车及工程机械制造、机械、模具、电子、轻工等行业,从事机电产品结构设计、机械加工工艺编制、数控编程与加工、模具制造、生产管理及机电产品营销工作的国际化高端技能人才。
就业方向:
毕业生主要面向国内外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工程机械零部件制造企业,以及现代机械制造企业,从事机械制造工艺编制、机械零部件加工、机电设备管理与维护等技术工作,也可选择到境外就业。
三、报名办法
报名分为“填报交院”及“填报专业”两个步骤,考生须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高职单招报名系统,完成“填报交院”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省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专业志愿填报系统”或我院“招生在线”完成“填报专业”阶段流程即完成报名。具体报名流程如下:
第一步 填报交院(时间:3月4日8:00— 14日18:00)
(一)登录系统: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应于3月4日8:00—14日18:00,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sceea.cn)高职单招报名系统。
(二)选择交院:考生登录系统后,须在报考院校中选择:5152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信息提交后即完成本阶段流程。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考生可以修改学校志愿。逾期不再补报,并不再修改填报志愿。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特别说明:省教育考试院将对本阶段填报信息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方可进入下一步。请考生确认本人基本信息填写无误,如因信息错误导致未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则报名无效。
第二步 填报专业(时间:3月17日8:00— 20日18:00)
(一)报名时间、网址:完成第一步填报的考生应于3月17日8:00—20日18:00,登录“四川省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专业志愿填报系统(http://gzdzgx.gaokao345.cn)”或我院“招生在线(http://zsjyc.svtcc.edu.cn)”填报志愿。
(二)报名选项:考生须在普高类、中职类、特长类三类中,选择其中一类填报;特长类考生,须选择特长测试项目填报。
(三)志愿设置:每名考生可填报相应科类的两个专业平行志愿:志愿A、志愿B。其中:普高类、中职类须选择“考试模式”相同的专业填报;特长类考生可在相应科类中任选专业,不受“考试模式”限制。
(四)特长及免试生资格初审:特长生须将相关证书电子版上传至报名系统,免试生须填写并上传《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以备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考生,将默认转为普高类、中职类考生。
(五)网上缴费:报名表填写完成后,请立即通过支付宝、微信完成缴费(报名费130元/人),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20日18:00,缴费成功后即完成报名。
(六)准考证打印:完成报名的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并须持准考证及二代身份证原件于3月26日到校熟悉考场。
(七)特长生资格复审:特长生资格审核采取网上审核。通过网上审核的特长类考生,如被我院录取,在开学报到时本人须携带相关证书原件至新生报到点进行复验,如弄虚作假,取消入学资格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八)免试生资格复审:申请免试考生须于3月26日持二代身份证原件、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考生则默认转为中职类考生。
四、考试办法
(一)考试模式及考试内容
(二)考试安排
2.考试地点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东段208号)。
所有考生应认真配合学校的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五、录取规则
(一)政考及体检信息
考生的政考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信息。
(二)录取程序
1.遵循“分类划线,分类录取”的原则,分别划定普高类、中职类、特长类,文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专业技能测试/特长测试最低控制线,并在各自单列计划中录取,互不交叉,录取人数不超过报考人数的90%。未参加文化考试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专业技能测试/特长测试,以及文化考试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专业技能测试/特长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不参加录取。
2.专业志愿录取坚持分数优先原则,即各项考试成绩均达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位次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具体排序规则如下:
(1)普高类:文化、素质测试双上线考生,按文化和素质测试成绩相加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2)中职类:文化、职业适应性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双上线考生,按文化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加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3)特长类:文化、特长测试双上线考生,按特长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4)如出现同分情况:普高类考生比较素质测试成绩,如仍出现同分情况则依次比较语、数、外三科成绩;中职类考生比较职业适应性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如仍出现同分情况则依次比较语、数、外三科成绩;特长类依次比较语、数、外三科成绩。
3.如部分招生专业出现缺额,经高职单招领导小组审议,缺额专业将面向社会公布,并面向符合条件的未录取考生征集志愿。
4.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及照顾政策。
(三)免试录取
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学院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办理免试录取。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考试。
凡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且符合条件者,具备报送至我院深造的资格,即: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高职单招的应届中职毕业生可报送至我院相关专业学习。
(四)考生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考对身体条件有明确要求的专业,请认真阅读专业简介,并如实填报,如经查实确为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我院招生在线(http://zsjyc.svtcc.edu.cn)首页公示五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录取手续,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若高职单招计划未能完成,未完成计划随即转为普通高考招生计划。
(七)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愿意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须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原件,于4月10日15点前至我院签署放弃录取资格声明,逾期不再办理。
六、相关事宜
(一)高职单招是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我院组织考试,高考前完成录取。考生参加高职单招考试并被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
(二)高职单招录取新生与普通高考录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
(三)考生录取后,不得退档,不得转校,学籍异动按照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四)疫情期间,请考生及时关注我院“招生在线”相关公告,疫情防控事项及安排将第一时间面向社会公布,请考生积极配合。
七、资助体系
我院构建了以国家奖助体系为核心,学院奖助体系为依托,社会力量资助为补充的多元化学生资助体系,确保每一名家庭困难学生受到资助。
八、注册复查
(一)经我院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到校报到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我院将认真进行政治、身体等项目复查,不符合报考及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考生身体要求,将按照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航海类专业按照我院专业报考条件执行。
九、收费标准
高职单招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十、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十一、办学地点
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东段208号。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东段208号
联系部门: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28-82680050 82690045 82690046
监察电话:028-82680056
招生在线网址:http://zsjyc.svtcc.edu.cn
热门文章推荐>>
2022年单招课程来袭,适合人群:基础差,面试经验匮乏考生,赶紧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