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关于高职学院招生改革试点精神,为积极探索和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18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执行湖南省教育厅有关单独招生文件精神,遵循"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A、B类考生录取分数线,在上线考生中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分数从高到低”分类分专业录取的方式。选拔优质生源,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险峰 徐厌平
副组长:唐海波 李啸川 康东波 刘颂书 方重
组 员: 蔡获云 张波 吴花珍 刘云霞 雷鹏程 聂桂华 吴志兵 刘晓安 黎良武 曹钧红 谢乾安 董国香 易红兵 张志明 刘佳春
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学院招生就业处合署办公,张波兼任办公室主任。
主要职责:
1.制定单独招生简章、单独招生方案并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2.全面负责生源组织、报名咨询、考生资格审查、组考、录取等工作。
(二)成立单独招生专门工作组
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务组、招生录取组、纪检监察组、宣传组、财务组、保卫组、服务后勤组等七个专门工作组。
1、考务组:由教务处牵头。负责制定单独招生考试方案,单独招生考试大纲,组织命题、考试(笔试、面试)、阅卷、汇总成绩等。
2、招生录取组:由招生就业处牵头。统筹全院招生工作,负责制定招生方案、招生章程,负责招生宣传、组织指导考生填报志愿、信息核准、单独招生报名资格审查、准考证发放、新生录取、办理备案手续、通知书发放等。
3、纪检监察组:由纪检监察室牵头。负责招生录取全过程的纪检监督,保证录取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4、宣传组:由宣传统战部牵头。制定招生宣传方案,负责学院网站更新、微信平台内容更新、负责网络宣传,介绍学院特色、专业特色,扩大学院知名度。
5、财务组:由财务处牵头。负责单招考生的收费工作。
6、保卫组:由保卫处牵头。负责现场报名确认、考试和录取期间的安全保卫、车辆停放等工作,防止火灾、打架斗殴等恶性事件的发生,制定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负责考场外围秩序的维护;负责考试工作中突发事件的处置,保证突发事件的有效控制和快速处理。
7、服务后勤组:由学生处牵头会同后勤处。做好现场报名确认、考试期间的校园内环境卫生、医疗、饮食、供水、供电保障及应急预案;安排青年志愿者在考试期间做好考生及家长的引导服务工作。
三、招生对象
(一)单招对象为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我省2021年高考(含职高对口招生考试)的考生,且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二)我院单招考生分为A、B两个类别: A类考生为应届普高毕业生(不含学校组织的有补考成绩的应届普高毕业生);B类考生为应、往届职高、职中、技校毕业和往届普高毕业生。
四、特长生招生计划及条件
(一)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20人,需参加文化考试和体育、艺术专项测试,录取后减免第一年学费,在校期间参加省级比赛,根据比赛成绩给予不同比例的学费减免。
(二)报考条件:已报名参加湖南省2021年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招生办法详见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hnlrzy.net/zsw公布的特长生招生办法。
五、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注:1、收费标准如有变动按物价部门2021年最新文件执行,单招计划以湖南省教育厅2021年文件为准。
2、表中各各类专业计划均包含文体特长生计划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考核方式:我院单独招生实行招考分离的原则。文化考试采用笔试方式,考试内容包含语文、数学、外语,技能测试采用面试方式,由教务处牵头组织实施。
(二)考试、测试时间:
(三)考试地点: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开元东路1319号),具体考场见准考证安排。
(四)考试说明:
A类考生实行高中学考语数外成绩+面试成绩;B类考生实行文化考试成绩+面试成绩;
(1)考试科目:
A.文化考试: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一套试卷,考试时长120分钟,总分300分(各科类考生同试卷);
B.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
(2)考试时间:
B类考生文化考试时间:3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进行面试。A类考生面试时间:3月25日,上午:9:00----12:00。
(3)考试地点:院本部,邀请省教育考试院领导巡查指导。
(4)评卷:由我院组织教师参照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评卷办法执行。
(5)体育特长生不需要参加技能测试(面试),只需要参加文化考试+专业测试,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根据《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2021年文体特长生招生办法》的相关要求,择优录取。各专业各类计划均包含文体特长生计划。
七、录取办法
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按学校志愿、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A类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参照学考语文、数学、外语测试成绩的高低录取;B类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参照技能测试、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的高低录取。录取时,按A类、B类分开录取,根据考生报考、参考情况,原则上按照相同比例安排计划。学院优先录取填报第一志愿的考生。
(一)计分办法:
(1)A类考生只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总成绩为:高中学考语数外成绩+面试成绩。B类考生须参加学校单独组织的文化考试和面试,总成绩为:文化考试成绩+面试成绩。
(2)依照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高低,按照专业大类和考生类别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进行录取,并根据专业差额进行调剂录取。优先录取填报我院第一志愿的考生。
(3)录取流程:我院确定拟录取名单—网上公示确认—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 录取程序:考、录机构分离、学院纪检监室全程监督。
(1)分专业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
(2)公布拟录取名单,从3月28日起公布预录取名单,经与考生有效沟通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对放弃录取资格或空缺的计划,按照院校志愿、专业志愿顺序优先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同一类别的考生。
(3)拟录取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并于4月5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办理录取手续,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4)专业调剂: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填报专业志愿顺序依次进行录取,如第一专业志愿生源不足,优先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若还不能满足计划,则从同一类的其他专业服从志愿考生中选择。
(5)对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学院将不予录取:
①虚假填报报名信息的考生。
②考试现场有舞弊、代考行为的考生。
③不服从考场安排,扰乱考场秩序的考生。
④未按规定进行录取确认的考生。
⑤考试成绩单科为零分的考生。
(三)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根据湖南省单独招生的有关规定,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须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在本校当年单独招生专业范围内转换。
八、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及各项代收费等费用。所有专业收费按《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专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6]668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如有变化,则按2021年最新收费文件执行。各专业收费详情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和入学须知上公布。
九、奖学金设置
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设多种奖学金,按相关文件精神执行。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对按我院要求完成学业,取得毕业证和相关专业技能操作证的学生,学院负责推荐就业。
十、 招生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开元东路1319号
2.邮政编码:410100
3.联系部门:学院招生就业处(图文信息中心二楼)
4.联系电话:0731-86880668、86840656 监督电话:0731- 86880202(纪检监察室)
5.学校网址: http://www.hnlrzy.net/
6.招生网址: http://www.hnlrzy.net/zsw/index.aspx
7.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平台: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微信号hnldrszyxy)
8. 招生官方咨询QQ:2954554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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