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我市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紧密结合教育部、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前提下,特制定我校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所涵盖的主要招生类型有:
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考试的学生:含普通高考学生、自主招生(简称“提招”)、艺术类专业、单独招生考试(简称“单考单招”)。
第三条 学校的校名为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2566,北京代码1116),主管部门为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学院地址:北京东燕郊高新开发区民心街(邮政编码:065202)。
第四条 学校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历(高职)资格的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二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五条 我校自主招生专业及计划表。
注:招生计划与专业学费按相关主管部门最终公布为准!
第三章 招生条件及对象
第六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身体健康;参加2022年高考报名的考生。
第四章 报名方式及考试办法
第七条 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所有报考考生一律在学校官方网站、官方微信上进行网上报名,提交报名信息后,在报名时间内学校招办将与考生联络,将有关报名确认材料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学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电子邮箱(1746767542@qq.com),进行相关报名信息审核确认。
(一)网上报名时间:3月28日—4月1日期间登录学院网站(www.bibtedu.cn)按有关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以北京教育考试院公布时间为准)
(二)报名确认材料提交时间:4月2日—4月4日(以北京教育考试院公布时间为准)
(三)报名确认材料:
1、考生身份证复印件;
2、高职自主招生报名表(学校官网下载打印),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
3、高中阶段获奖证书;
4、考生本人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及“本人户籍页”;
5、免试学生须下载免试申请表(学校官网下载打印),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附相关免试佐证材料。
第八条 考试分为初试、复试(二次遴选)、免试入学。
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我校考试均采取网络视频形式执行。
(一)初试
学校按照“条件明确化、程序规范化、招生办法公开化、录取结果公式化”的要求对学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或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平时科目成绩、相关技术技能证书进行初步选拔,按照赋分规则计算初试成绩。
1、初试成绩核算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或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平时科目成绩。
2、赋分条件及分值
(二)复试(二次遴选)
采用网络视频面试形式。
1、复试要求:凡报考学院并报名确认的考生须参加面试,符合免面试要求的须具备相应的免面试条件。
2、复试形式:采用网络面试的形式。
3、复试内容:主要对考生语言表达能力、认知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职业倾向性和相关技术技能等方面进行考查。复试总分300分,免面试考生成绩统一折算为270分,计入复试成绩。
4、复试时间及方法:4月9日9:00—17:00,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移动电子设备进行网络视频面试。(以北京教育考试院公布时间为准,具体考试办法详见学校网站)
(三)免面试条件(满足任一条件均可):
1、区级(含)以上学科竞赛获奖;
2、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初级(含)以上;
3、获得二级(含)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
4、区级(含)以上各类职业技能大赛获奖;
5、美术类专业统测成绩专科及以上合格可免相关专业面试(此条件只针对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
6、退役士兵考生。
(四)免试入学(满足任一条件均可):
1、获得区级(含)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干部、优秀团员;
2、获得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中级(含)以上;
3、高中阶段政府奖学金及其他市级(含)以上智育奖学金(含宏志奖学金);
4、高中阶段获得市级(含)以上各类竞赛三等(含)以上奖项;
5、获得个人或集体三等功(含)以上的或服役期间获得优秀士兵称号的退役士兵考生。
第五章 录取原则及流程
第九条 高职自主招生的新生录取原则为:
(一)成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2022年高职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制定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办法,确定招生计划,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宜。
(二)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高职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有关招生的日常工作,并按照上级要求和批准的相关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并负责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按照一定比例对初试和复试的成绩进行评定,并得出最终分数,评定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30%+复试成绩×70%
(四)免试入学考生综合成绩计满分。
(五)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对农村户籍考生在综合成绩基础上加20分给予照顾。
(六)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分数相同情况下可优先录取退役士兵考生和农村户籍考生。
(七)录取名单确定以后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在学校网站公示。
(八)报考艺术类美术专业的考生录取时须美术统考(专科)合格。
(九)被高职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今年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今年高考。
第十条 高职自主招生的新生录取流程为:学生本人申请报名,学院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确定预录取名单,经审核后上报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审核确定录取名单并公示,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 联系方式及其它
第十一条 学生资助相关政策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的奖励标准一等为每人每年4500元,二等为每人每年2800元。
学前教育专业专项奖助学金:凡是北京地区2022年高职自主招生期间报考我院学前教育专业前100名的考生享受学费三年免费的优惠政策。
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1595685、010-61595668
疫情期间咨询电话:
左老师:18636221689
高老师:13847860169
岳老师:13910149881
学院网址:www.bib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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