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1 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 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20〕20 号) 文件精神,按照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 2021 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 及录取有关工作的通知》(冀教考普[2020]40 号) 的具体要求, 经 2021 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六类和高职单招对口学前教育 类联考单招全体院校推选, 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牵头 2021 年河 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六类和高职单招对口学前教育类联考单招 工作。为确保我省高职单招考试六类和对口学前教育类联考工作 公平、公正、顺利进行, 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一)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文件精神, 以单独考试招 生改革试点工作为契机, 探索多元化选拔方式。
(二) 坚持公平、 公开、公正的原则, 采取“文化素质+职业 技能”的评价方式,努力提高测评水平。
(三)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在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上突出对 考生各方面素质的评价,并根据专业特点,选拔综合素质高、具 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
(四)做好联防联控,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贯彻执行,维护考 生及考务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2021 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六类和高职单招对口学前教 育类联考工作由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牵头并设置考点,实施单 招联考报考、 命题、制卷、组考、试卷评阅、成绩登统、 成绩公 布及复核、 成绩报送、组织录取等工作,成绩供本考试类所有单 招院校使用。
(一)成立 2021 年河北省高职单招考试六类和高职单招对口 学前教育类联考工作领导小组 (暨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 年河北省高职单招考试六类和高职单招对口学前教育 类联考工作领导小组”由 2021 年河北省高职单招考试六类和高职 单招对口学前教育类联考相关院校校级领导组成。负责全面领导、 部署和实施单招考试六类联考各项工作。
(二)办公室及各小组工作职责
2021 年河北省高职单招考试六类和高职单招对口学前教育类 联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 院,负责单招考试六类联考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办公室下设 纪检监察组、 综合防控组、 协调组、 咨询组、 命题组、考务组、 督导组、 阅卷组、数据组、财务组、 录取组、 宣传组、 后勤保障 组和安全保卫组。其中协调组、命题组、阅卷组由联考院校相关 人员或聘请专家(包括行业企业专家)组成。
1. 纪检监察组
主要职责:负责联考单招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涉及违反招 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并 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综合防控组
主要职责:负责单招联考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及 时传达上级疫情防控文件和精神,及时上报各考点防控信息; 负 责做好与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各考点院校、各地教育局及卫健单 位的沟通协调工作;负责制定单招联考期间各考点疫情防控工作 方案;负责疫情防控专题会议的组织筹划。
3.协调组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高职单招考试六类和高职单招对口 学前教育类联考院校、考点及各工作小组,共同组织完成单招考试六类联考工作。
4.咨询组
主要职责:负责公布、解读单招本大类考试相关政策,接受 考生电话、网络咨询。
5.命题组
主要职责:负责文化素质考试试题和职业技能考试题库 (含评卷标准)的命制。
6.考务组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各考点的考务工作,负责考场的编 排和落实;负责考务用品的准备; 负责在明显处张贴考场分布示 意图、《考场规则》《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等;负责监考人员 及监考人员的选派和新型病毒防控培训,监测考试组织期间监考、 考务人员的身体状况,并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负责文化素质考试 和职业技能考试的考场安排(环境卫生、通风良好、间距合理、提前消毒)及应急隔离考场的安排; 负责试卷交接、运送、分发、 回收等各环节的安全及消毒防疫;负责考试期间考场突发情况的及时处理和上报;负责利用视频监控等手段实时监控考场及疫情 防控情况。
7.督导组
主要职责:负责检查督导分考点考务工作。
8.阅卷组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及试卷评阅。
9.数据组
主要职责:负责报考数据下载;考试成绩的统计、录入和报 送。
10.财务组
主要职责:负责及时汇总考生缴费数据;负责考务工作相关 费用的审核、支出。
11.录取组
主要职责:负责录取组织工作;负责协调处理招生录取期间 的重大事宜等。
12.宣传组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有关单招联考期间防疫指南的网上宣传; 负责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诚信教育,主动宣传引导,积极开展《国 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等政策法规宣传 教育工作;负责在校园需张贴规范性、鼓励性标语等。
13.后勤保障组
主要职责: 负责考试期间的物资、生活保障及其他工作保障。
14.安全保卫组
主要职责:负责试卷和题库转递、保管的安全;负责考试期 间校园及周边环境的安全保障;负责校内外车辆调度;负责全体考生、考务人员、安保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体温监测工作。
三、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已通过 2021 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 招生条件的考生(含对口考生)。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2.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 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 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 及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考办法、缴费及准考证的发放
(一) 报考时间:
2021年3月11日9时至3月14日17时 (全省统一时间), 报考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
(二)报考方式:考生(含免试生)登录“河北省高职单招 服务平台”(网址:http://hebgzdz.sjziei.com, 以下简称单招
平台)进行网上报考。考生报考时需准确填写本人录取通知书邮 寄地址。
(三)选择考试类:
1.高考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统考”考生,登录单招平台, 选择“考试六类”进行网上报考。
2.高考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对口”,专业类选择“学前教育 类”的考生,登录单招平台,可不选择考试类,默认参加高职单 招对口学前教育类单独招生考试;也可选择“考试六类”,与该类 的统考考生一起参加考试、录取。
3. 高考报名时选择其他专业类的对口考生,登录单招平台, 选择“考试六类”进行网上报考,与该类的统考考生一起参加考 试、录取。
特别提醒:考生选择考试类后,系统将跳转到缴费页面,支 付方式确定后,考试类等报考信息将不得更改,如未确定支付方 式,可返回修改考试类等报考信息。
( 四)缴费时间、金额及方式:
已确认自己在单招平台报考考试六类和报考对口学前教育类 的考生(含免试生)须在 2021 年 3 月 11 日 9 时至 3 月 14 日 17 时通过网上缴费的方式缴纳考试费(根据单招平台报考系统提示 向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缴纳考试费),依据考生本人参加考试科 目的数量按照每人每科 40 元的标准缴费。未按规定缴费的考生视 为自动放弃单独招生考试及录取资格。 一经缴费由于自身原因未
参加考试及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退考试费。
(五)准考证的发放
已通过单招平台报考并成功足额缴付报考费的考生于 2021 年 4 月 7 日 9 时至 4 月 10 日 17 时登录单招平台( 网址: http://hebgzdz.sjziei.com)下载并按要求打印本人准考证,认 真阅读准考证注意事项。
五、命题、考试与评卷
高职单招考试六类和高职单招对口学前教育类联考的命题、 考试与评卷在河北省教育厅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 由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将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 和要求, 认真做好单独考试招生命题、考试、评卷等工作,严格 保密制度。
(一)命题
1.命题组成员
命题组成员由参加联考院校推荐专家和行业企业专家组成命 题组,采取封闭式命题方式。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 格按照《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执行。
2.命题依据
(1)文化素质考试命题
文化素质考试命题内容主要依据《2021 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大纲》命题。
(2)职业技能考试命题
职业技能考试命题内容主要依据高职单招考试六类和对口学 前教育类专业的培养目标、职业能力、职业素质等要求命题, 建 立职业技能考试试题库。
(二)考试
1.考试时间安排
2.考点、 考场安排:具体详见准考证。
(三)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 康,确保考试安全平稳实施,根据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 定和要求,特制定以下疫情防控须知。
1.考生提前做好日常防护
考生要注意科学防疫,无必要不出省,少外出;外出佩戴口 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会, 合理饮食。不接触有省外旅行居住史、境外人员接触史的人员, 避免到 中高风险地区。
2.考生进入考点、考场须出示证明材料要求
①按有关要求,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出示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 证、《准考证》、 本人 7 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原 件或复印件)、本人考前 1 日“河北健康码”绿码(彩色打印版, 须 提前通过微信搜索“冀时办”下载“河北健康码”,坚持每日“打 卡”,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保持健康码绿码状态) 和《考生身体 健康状况表》 (见附件) 。
本人 7 日内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原件或复印 件)、本人考前 1 日“河北健康码”绿码(彩色打印版)、《考 生身体健康状况表》, 以上材料要求考生在每场次考试时交给监 考人员一份,请考生提前将相关身体健康证明材料准备充足。
②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 密切接触者, 或治愈未超过 14 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 热患者, 应提前向考点如实报告, 须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 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综合研判是否可以参加考试。请于 2021 年 4 月 8 日 17:00 前拨打我校电话 0311-89630662 进行个人 信息情况电话登记。
3.考生进入考点、考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①考试当日考生应根据考点要求提前到达考点,按考点安排 验证入场。考生通过检测通道进入考点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 1 米,有序接受入场安检和体温测量(体温低于 37.3℃)。考生仅在身份核验时摘除口罩, 在候考等其他环节须全程佩戴口罩。只 允许考生进入考点(校园),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校园)。
②考生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的, 应及时向 工作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 综合研判是否 具备参加考试条件,并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
③考生进入考点后,要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不扎堆、不驻留, 有序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考试结束后,按考点要求有序离场。
4.其它注意事项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有关政策要求,如上述内容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
(三)考试内容
考核内容分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
1.文化素质考试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两科,每科 150 分, 满分 300 分, 考 试时间 120 分钟,考试形式为笔试。
报考高职单招考试六类的考生,文化成绩使用河北省学业水 平考试成绩折算代替,成绩采用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两科成 绩分别对应的分值。对应分值为:A--130 分; B--110 分; C--90 分; D--70 分; E--50 分; 没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 须参加 文化考试,如不参加文化考试, 文化水平成绩为零; 语文、数学 两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考生,可参加文化考试(考生须在 报考时选择 “不使用学考成绩”项),语文、数学两科均考;也可 使用现有学考成绩直接折算(考生须在报考时选择“使用学考成绩”项) ,所缺科目成绩为零。
报考高职单招对口学前教育类考生,必须参加文化素质考试。
2.职业技能考试
职业技能考试由专业基础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两部分组 成,满分 450 分。
专业基础考试科目为英语,满分 100 分,考试时间 50 分钟, 考试形式为笔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 350 分, 考试时间 120 分钟,考试形式为笔试。
报考高职单招考试六类的考生,必须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 专业基础考试成绩使用河北省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代替, 成绩 采用学业水平考试外语成绩对应的分值。对应分值为:A--90 分; B--75 分; C--60 分; D--45 分; E--30 分; 没有学业水平考试外 语成绩的考生,须参加专业基础考试,如不参加专业基础考试, 专业基础考试成绩为零。
报考高职单招对口学前教育类的考生,如有 2021 年河北省对 口学前教育类专业考试成绩, 可选择直接使用 2021 年河北省对口 学前教育类专业考试成绩 (总分 390 分) 折算代替职业技能考试 成绩 (总分 450 分, 考生须在报考时选择“使用对口专业成绩” 项),折算方法为: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对口学前教育类专业考试成绩÷390×450(四舍五入取整数);也可选择参加职业技能考试。 没有对口学前教育类专业成绩的考生,必须参加职业技能考试, 如不参加职业技能考试, 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为零。
(四)评卷
1.评卷组成员
评卷组成员由牵头院校组织政治可靠、责任心强、业务水平 高的专业教师组成评卷组,实行责任制, 采取封闭式评卷方式。
2.评卷标准
由牵头院校组织专家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 工作规定》进行。科学合理地制定评判标准, 实施结果公示, 确 保试卷评判工作公平、公正。
(五)成绩公布与复核
考试成绩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 9 时登录“单招平台”(网址: http://hebgzdz.sjziei.com)查询。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请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 17 时前向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六类和高职 单招对口学前教育类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 联系电话:0311-89630662。复合结果将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 17 时前通过电话方式向考生答复。
(六)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
对在 2021 年高考报名时已申请合理便利并审核通过的高职单 招残疾考生, 可于 3 月 30 日前,向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提出合 理便利申请,由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确定能为考生提供的合理 便利类型(如有其他特殊情况,请考前及时与考点沟通)。
六、免试入学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入学: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 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申请免试的考生,只能申请与所获奖项相同或相近的专业。 申请免试的考生持有关证件向报考院校提出书面申请, 具体提交 免试录取材料时间详询所报考院校。 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生院校 自行负责,各录取院校负责本校免试录取考生的备案工作, 免试 考生录取备案后, 不再参加后期的高职单招录取。
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需按照全省统一时间进行考试大类的报考及缴费。
七、志愿填报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单招平台,按报考时选择的考试类 填报志愿,不得跨考试类填报。 高职单招实行平行志愿填报方式, 设一志愿、二志愿, 一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填报二志愿,二志 愿采取征集方式。 考生每次填报志愿可从前期所报考试类中最多 选择五所院校填报,每所院校最多填报六个专业。
一志愿填报时间为:2021 年 4 月 16 日 9 时至 18 日 17 时。
二志愿填报时间为:2021 年 4 月 22 日 14 时至 23 日 12 时, 采取公布缺额、征集志愿方式进行。
考生应认真阅读我省《高职单招报考须知》和“高职单招考 试六类和高职单招对口学前教育类”实施方案,按照规定和要求 填报志愿。
未通过单招平台填报的志愿无效。符合条件的免试生在高职单招一志愿投档前完成录取备案, 已录取备案考生的志愿无效。
八、投档及录取原则
1.投档原则:平行志愿投档。根据院校计划数,按照考生总 成绩(考生总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将考 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据所报志愿顺序向院校投档。投档时, 遇到多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 单招考试六类依次比较语文、数学、 专业基础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单招对口学前教育类依次 比较语文、数学、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成绩高者排序靠前。若单 科成绩均相同,则全部投档。
2.缺考处考理:缺考考生缺科目按 0 分处理。缺考考生能否 被录取请咨询招生院校或查看招生院校单招简章。
3.录取原则: 由院校根据本校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有 关规定进行录取。
4. 已被单招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 试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5.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 德、 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九、录取结果查询
2021 年 4 月 22 日 14 时,考生可通过“单招平台”(网址: http://hebgzdz.sjziei.com)查询一志愿录取结果。
2021 年 4 月 25 日 9 时,填报二志愿的考生可通过“单招平台” (网址: http://hebgzdz.sjziei.com)查询录取结果。
十、违规处理
考试中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工作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 处理办法》(33 号令)进行处理。对在高职单招考试中违纪的考生, 取消其该科考试成绩;对于作弊的考生,取消其高职单招各科考 试成绩,并将作弊处理有关材料(加盖本校公章)报省教育考试 院,由省教育考试院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其他工作要求
1.实施高考“阳光工程”。在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中, 严格执行 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中关于“十 公开”和“六不准”的规定。
2.命题
参加命题工作的人员不得公开其命题人员或其他命题人员的 身份,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有关命题工作的文件、内容或情况。 凡违反者,取消其命题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触 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评卷
评卷人员不得将答卷、评卷及统分的文件、资料等带出,评 卷情况不得私自泄露,不得私自拆看密封答卷册,不得涂改考生 答卷及成绩。凡违反者,取消其评卷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 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纪检监察
纪检监察组全程介入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协调、组织、实施、 公示和上报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各项工作,保证单独招生考试工 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十二、联系方式
纪检监督电话: 0311-85135268
联考工作办公室:
地 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南二环汇文街16号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
邮政编码:050091
联系电话:0311-89630662
2021年河北省高职单招考试六类
和高职单招对口学前教育类联考工作办公室
2021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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