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巩固分类考试招生作为高等职业院校招生主渠道地位,着力构建人才成长的“立交桥”,我院计划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为保证我院2021年高职单招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91 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兰考三农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单招招生工作。
第三条:兰考三农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单招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招考分离”的原则。
第四条:兰考三农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单招工作接受上级教育招生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学院位于焦裕禄精神发源地兰考县,陇海铁路、郑徐高铁穿境而过,设有兰考站、兰考南站,G220、G310、G106在县城交汇,连霍高速公路、日南高速公路、兰焦高速公路在境内交叉通过,交通便利。学院由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开封市人民政府和兰考县人民政府共同建设管理。
学院占地652亩,基础设施一期投资10.6亿元,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主要包括图书综合楼、教学楼、实训楼、大学生活动中心、生活服务中心、学生宿舍(2020年被河南省教育厅评估为标准化学生公寓)、学生餐厅等建筑。学院现有教学科研、实验实训设备总值3200万元,馆藏图书20万册。
第五条:学院全称:兰考三农职业学院 ;
学院国标代码:4141014715;
省标代码:6357 。
第六条: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办学地点:河南省兰考县中州路西段
第九条:颁发证书名称:兰考三农职业学院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兰考三农职业学院设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高职单招工作,决定高职单招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兰考三农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单招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兰考三农职业学院高职单招的日常工作。不委托任何个人和机构从事单招工作。
第十二条:兰考三农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监督小组对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全程监督。
第四章 报名、考试及录取
第十三条:单招条件: 按《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1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91 号)文件要求执行。
第十四条:单招对象
1.已通过河南省 2021 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2.已通过河南省 2021 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第十五条:单招专业计划:兰考三农职业学院2021年单招专业10个,单招计划770人。所有专业学历层次为专科,学制三年。
第十六条:报考方式及信息确认查询: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志愿填报:考生于2021年4月7日9时至4月9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并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 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
二、做好疫情防控。按照教育部和我省关于做好 2021 年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各项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关要求,参照《河南省 2020 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南》,在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认真制定高职单招疫情防控方案,明确防疫标准要求,强化部门防疫责任,落实宣传、报名、命题、考试、录取等各环节防疫措施,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教师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考试
依据《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规程(试行)》(教学〔2016〕85号文件精神,按照“文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评价方式进行。
(一)文化素质考试
2021年高中毕业生采用学业水平考试的语文、数学和英语三门成绩,按照“A:50分;B:40分;C:30分;D:20分”进行折算,满分150分。考生只需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
总成绩=学业水平折算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中职类考生及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的文、理科考生的文化素质成绩,由我校单独命题并组织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60分、数学50分、英语40分,试卷为语数外综合试卷,满分150分。
1.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综合。
2.考试方式:120分钟闭卷笔试。
(二)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
高中毕业考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类考生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由学校统一组织。
1.考试方式:100分钟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
2.试卷分值:150分。
3.测试内容:文化素养、时事政治、思想道德、法律法规等。
领取准考证:所有报考我校志愿的考生于4月16日到我校招生办公室领取。
4.考试时间:2021年4月17日
5.考试地点:兰考三农职业学院
第十七条:录取规则
根据考生文化素质及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所报志愿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考生成绩及拟录取考生名单须在本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后的名单报省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已被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考试招生;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类别专业;未被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河南省2021年普通高考和对口升学考试。
第十八条:考生被我校录取后,享受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第十九条: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专业要求。
第五章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第二十条:免试对象和条件: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可免试录取进入高校专科阶段学习。
第二十一条:免试录取程序:
1.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由考生所在学校负责考生获奖情况的确认。
2.考生所在学校将上述登记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原件送我院。我院进行相关资格、条件的审查和公示,公示后的名单报省教育厅复审,逾期不予受理。
第六章 学费及住宿费
第二十二条:严格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执行。
1.文科类 3700元/生·年,理工类4200元/生·年,医学类4800元/生·年,艺术类6000元/生·年。
2.住宿费:600-1100元/年。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我院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违犯有关规定的学生按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对以兰考三农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单招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有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兰考三农职业学院单招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单招咨询与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71-22221666 15737832233
传 真:0371-22221202
招生章程网址: http://www.lksnzyx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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