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为深入推进我省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招生评价模式和多元选拔技术技能型人才的方式,提高高等职业教育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支撑能力,根据国家教育部及河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条 我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我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鹤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职院校
第六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第八条 国标代码:14352
第九条 办学地点:鹤壁市职业教育园区
第十条 办学特点:学院办学特色鲜明,专业设置合理,管理科学规范,就业前景广阔。建院之初,学院就提出“一体三合” 和“四双”的办学模式:“一体”即校企一体化,“三合”即资源整合、勤工助学和产教融合,“四双”即学生双身份、教师双师型、教学双任务、基地双功能。学院紧紧围绕我省我市的汽车制造、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支柱产业办学,并致力于打造符合现代职业教育特点的体制机制,致力于“校企深度融合、工学有机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努力提高人才培养工作水平。始终坚持“教、学、做合一”,建立了“教室、车间合一”、“学生、学徒合一”、“做中学、做中教、做中考”的教学模式,逐步形成了“课证相融、训赛相通、教学相长”的实践教学机制,促进了学生技术技能水平的稳步提高。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为加大单独招生工作的力度,明确责任,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分管招生和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处,下设录取工作组、命题考务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等工作小组。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具体分工如下:
录取工作组:组长由招生处处长担任。负责协调单独招生工作;招生计划上报审批;招生章程起草、报批、公示;招生政策咨询;报名信息确认;公示考试成绩;录取工作(确定拟录取预案,上报领导小组审核);拟录取考生名册、录取情况报送工作;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等。
命题考务组:组长由教务处处长担任。负责组织文化课考试命题及考试;组织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和面试;文化课考试阅卷;考生总成绩汇总等。
后勤保障组:组长由后勤处处长担任。负责单独招生报名、考试、录取全过程的后勤保障工作。
安全保卫组:组长由保卫处处长担任。负责单独招生报名、考试、录取全过程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四章 招生对象
第十二条招生对象。 1.已通过河南省 2021 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2.已通过河南省 2021 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第五章 报名办法
第十三条 志愿填报。考生于2021年4月7日9时至4月9日18时登 录 “ 河 南 省 普 通 高 校 招 生 考 生 服 务 平 台 ”(http://pzwb.heao.gov.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并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补报和更改,提醒广大考生按时认真填报志愿。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录取原则
根据河南省相关文件精神,对高中毕业生原则上依据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或部分科目)原始成绩进行录取,确有专业培养需要的可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根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或部分科目)原始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进行录取,省招办负责向我院提供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原始成绩,对中职毕业生和社会考生,原则上不在组织文化知识考试,只组织职业技能测试并依据测试成绩进行录取。
第七章 考试方案
第十五条 命题
(一)“文化素质”考试命题
“文化素质”考试。高中生文化素质成绩原则上采用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或部分科目成绩等级。中职生和社会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知识”考试。省招办负责向我校提供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
“文化知识”试卷总分100分,包括文化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其中文化基础知识占60%,专业基础知识占40%,考试时长90分钟。
(二)职业技能测试命题
“职业技能”测试。高中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和中职生的职业技能测试,
1.命题方式:各系可根据招生专业特点,制定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大纲,采取封闭命题。
2.分值和内容:总分均为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要包含综合素质和职业认知,职业技能测试根据各专业特点自行确定。
3.测试时长:职业适应性测试每生测试时长原则上10分钟;职业技能测试每批次时长根据专业自行确定。
(三)命题时间及要求
2021年4月14日组织教师命题。从各系抽调责任心强、专业水平高的教师组成命题小组,集中封闭命题;试题的印制、保存、启用过程等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执行。
二、考试组织及时间
(一)“文化知识”的考试
按应试考生的分类编码编制考场,每考场30名考生。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 2021 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规程》的规定组织考试。
(二)职业技能测试
按专业(或专业类)分组,每组设组长1名,佩戴主考胸牌。
1.每测试室考官3名,佩戴考官胸牌。负责对应试考生测试现场评分,成绩登记。
2.每专业安排1名候考室工作人员,佩戴工作人员胸牌。负责候考室考生的组织、签到,登记考生报到情况并引导考生至测试室。
第十六条 考试时间
(一)“文化知识”考试
2021年4月17日8:30开始至10:00结束。之后的30分钟内完成“文化知识”考试的收尾工作和职业技能测试的准备工作。
(二)职业技能测试
10:30开始,职业适应性测试和职业技能同时进行,具体时间同上。全程封闭考试管理,到后即考、考后即离
第八章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第十七条 免试对象和条件
1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可免试录取进入我校专科学习。
2考生所在学校将上述登记表送至我校。我校将进行相关资格、条件的审查和公示,公示后的名单到河南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进行技能竞赛情况复审(须携带资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审批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原件)
3核实审定的拟录取名单由我校在本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由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高校颁发录取通知书。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第九章 防疫防控
第十八条 防控防疫
(1)成立防控办;
(2)现场进行消毒;
(3)对报到考生的体温进行检测,佩戴口罩进行检查;
(4)核验核查考生身份,检查每名考生的健康码;
(5)对考生行李进行消毒和个人进行手消;
(6)考生往返运输途中全程佩戴口罩;
(7)指定考生往返运输途中疫情防控责任人,并负责处理途中异常情况;
(8)对同行同车考生登记,进行体温复测和询问流行病学史及旅居史情况,排除异常后继续报到参考。
(9)跟踪掌握后续情况,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
第十章 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第十九条 新生报到和资格复查
(一).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和准考证。
(二)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一章 奖学金及资助制度
第二十条 学院奖助学金设置。我院对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有以下奖励和资助措施: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等。
(一)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辟“绿色通道”,并为其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十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统一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按专业进行收费,三年制专业学费9800元/生/两年制8500元/生/年。住宿1200元/年最终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备案的为准。
第二十二条 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学院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和省就业部门颁发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四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92-6622899 6633988
联系地址:鹤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处
邮政编码:458030 电子邮箱:hbqcxyzsc@163.com
学院网址:http://www.hbqcxy.com 咨询QQ:1945796298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鹤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原文:http://www.hbqcxy.com/html/zsw/list.html?HType=2&CId=2118&NId=51930
热门文章推荐>>
2022年单招课程来袭,适合人群:基础差,面试经验匮乏考生,赶紧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