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1年高职院校面向涉藏地区和大小凉山彝区“9+3” 毕业生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教函【2021】38号)文件精神以及《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2021年“9+3”高职单招招生章程》规定,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我院2021年“9+3”高职单招考试护理专业各类别拟录取分数控制线(见附件1)公示如下,并请考生仔细阅读以下重要事项:
1.公示期为2021年4月23日—4月27日,共五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网络举报等方式向学院纪检监察处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举报电话:(0813)8283589;举报网址: www.svchr.edu.cn/list.aspx?CId=335。
2.公示期间,拟录取的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公示期内携带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的放弃录取申请书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四教学楼B201办公室)现场办理放弃录取手续;或者将上述资料发送邮件(邮箱:515487567@qq.com,放弃录取申请书须考生本人及家长手写签字后拍照发送)至学院招生就业处邮箱办理放弃录取手续,发送邮件后请务必来电(0813)8283555确认学院是否收到资料,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后的名额不再进行补录。
3.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新生享受同等待遇,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4.考生被学院录取后不得转入其他学校。
5.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6.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入学资格及体检复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对身体条件不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考生,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补充规定处理。
7.咨询电话:(0813)8283555、8283666、8283663
8.纪检监察电话:(0813)8283589
9.学院网址:http://www.svchr.edu.cn/
2021年4月23日
附件1
附件2
2021年“9+3”单独招生考试放弃拟录取资格申请(模版)
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
本人姓名XXXX,性别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报名参加贵院2021年“9+3”单独招生考试,被贵院拟录取为2021级XXXXXX专业三年制大专新生,由于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原因,本人自愿放弃贵院的拟录取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本人签名:
家长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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