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内教招考普〔2022〕2号),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具有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普通高校报名条件且已完成正式高考报名的考生。
三、考生网上填报志愿
(一)填报报考院校时间:2022年3月4日--8日;征集志愿填报时间2022年4月7日--9日。
(二)填报方式:考生登陆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填报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J30),填报志愿时要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四、下载准考证:
考生登录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http://www.alszyxy.cn)下载打印准考证。
(一)首次志愿考生下载时间:2022年3月9日;
(二)征集志愿考生下载时间:2022年4月10日。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考生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参加考试,采取线上+线下考试相结合模式。具体考试流程由学院通过电话或微信通知考生,考前进行培训。线上线下考试同时进行。
1.线上考试:
(1)考前进行诚信考试的教育,制定线上考试学生守则。学院通知考生信息建立单招考试微信群,考生从微信群里下载并自行打印诚信考试承诺书、准考证,诚信考试承诺书由本人签字拍照后回传到学校,严格考试纪律,建立良好的线上考风。
(2)线上考试请考生登录学院提供的线上考试链接完成,通过中国移动“5G智慧云考场”进行在线远程考试。通过电脑+后摄手机登录云考场平台,完成在线考试;学校通过前后双机位,实时监控考生的考试环节,有效防止作弊行为。
(3)线上考试过程全程录像,资料留档备案。
2.线下考试:本地考生按疫情防控要求在指定现场考点进行线下考试。
(二)考试时间
1.首次填报志愿考生考试时间:2022年3月10日--15日。
2.二次征集志愿考生考试时间:2022年4月10日—11日。
(三)考试地点
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巴彦浩特校区和乌斯太校区等(具体考点根据考生报名情况确定。)
(四)考试科目
1.考试试卷分类:文科卷、理科卷、中职毕业生卷。
2.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生,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方式。
3.文化素质考试内容:语文,数学,政治。
4.职业技能考试内容:采取面试形式,主要对学生的理想信念、职业潜能、职业道德、基本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核。
5.成绩评定及标准:考生总成绩=文化素质+职业技能,单科满分为150分,总分300分。
(五)考试缴费等事宜详见学院官网。
六、公示时间
学院将在官网上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一)首次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2022年3月22日--28日;
(二)征集志愿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2022年4月15日—21日。
七、录取规则
(一)按“专业志愿清”录取。
(二)中职毕业生录取时,不招收不相干科类考生。
(三)公示期结束后,确定拟录取名单上传至自治区教育招生试中心,其中首次填报报考院校考生2022年4月1日前,征集志愿考生2022年4月26日前。
八、疫情期间工作要求
(一)制定防疫组考工作方案和预案。我院会同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等依法、科学、精准、因地制宜制定防疫组考工作方案和预案,报属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
(二)加强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培训。增加主考、副主考、监考等工作人员防疫组考工作职责,考务培训中增加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内容。考前指定专人负责进行环境卫生整治、消毒、通风等处理,并明确张贴完成标识。考试期间,协调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派出专业人员到考点现场指导,并负责异常人员处置。
(三)考前测体温。考生和工作人员下载“蒙速办”,申领“健康码”(绿码),并从考前14天开始每天自测体温,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人员,应按规定及时就医。
(四)考点体温检测。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点需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考点门口设置手持式測温枪。拒绝接受体温检测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体温异常人员按照防疫评估要求执行隔离,并且单独进行考试。
(五)减小考场人员密度。考试时增加考场数量,每个考场考生人数20人,同时增加考位间距,保持考生间距1米以上。
九、注意事项
(一)已被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二)因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新旧专业对照表》尚未正式公布,个别专业代码和专业名称可能有变动,考生录取的专业名称以正式公布的新版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为准。
十、待遇
通过我院单独招生考试选拔录取的新生待遇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完全一样。
十一、违规处理
(一)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考试,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等欺诈手段取得单独招生报考资格的,学校将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生在高职单独考试招生中的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等规定处理。
(三)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有关规定对考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二、本方案由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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