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贵州省较早培养、培训师资的专业学校。学校占地面积600多亩,现有在校学生一万余人,学校秉承“立德树人、和谐兴校”的办学思想,狠抓教育教学质量,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始终把为学前教育、基础教育等培养合格师资作为学校的首要任务,在专业建设和办学特色中突出师范性、民族性和艺术性,并与专业性高度融合,为贵州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我校2020年分类考试录取规则如下:
一、 录取原则: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和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严格遵守招生工作“六不准”、“十严禁”和“30个不得”等纪律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
二、成绩计算与录取办法(分类考试总成绩为100分。)
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1、高中毕业生分类考试总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3科成绩的平均分(折算为百分制)×60%+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总分40分)。
2、中职毕业考生分类考试总分=全省统一的文化考试成绩中的语文、数学、英语3科总成绩除3×6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分40分)。
3、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录取办法:
考生文化成绩和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后,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和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总分相同,则依据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专业调剂
当填报专业录取满额时,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情况,服从专业调剂的,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我校其他未录满专业进行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四、录取通知书寄送
经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后录取我校的考生,我校用邮政EMS专线寄送录取通知书。寄送时间:2020年8月(具体以邮发时间为准)。
注:经学校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考和中职单报高职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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