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考试时间及内容
(一)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安排地点: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中专部(原贵州省电子工业学校):地址:贵阳市花溪区上板桥:
乘车路线:贵阳市在花果园乘坐210路、其它地方可转车到花溪车站乘坐青岩2路到板桥艺术村站下车即到。
(二)评价方式
1.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的评价方式,文化素质评价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由学院自主组织,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检测该考生是否具备从事该职业的基础潜能,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
2.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综合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的评价方式,文化综合考试时间全省统一,命题由省招生考试院负责,各市州招办组织考试,全省统一评卷:职业技能测试由学院自主组织,采取实际操作测试的方式进行,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中职毕业生文化综合(含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总分为30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科目分值分别为120分100分 80分。考试内容按《贵州省中职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分类考试文化综合考试说明》的要求执行。
(三)考试(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安排
(四)录取成绩计算
1.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成绩由“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组成,文化素质以高中学业水平给出评价分值(平均成绩转换为100制)占50%,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占50%,总分100分。
2.中职毕业生的成績由“文化综合考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文化考试成绩(转换为100分制)占5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50%,总分100分。
3.第二次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以到我院多加第二次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