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内容与试卷结构
由语文、数学、政治三部分组成。
(一)语文
本学科的考试内容以《中等职业学校语文教学大纲》的规定为依据,参照《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招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语文科考试大纲》的要求,在盲生能掌握的语文基础知识的考查中突出对语文能力的考查。
1.语言知识与应用
(1)正确使用词语(包括熟语)
(考点涉及实词、虚词和熟语运用三项。具体考察词语在语境中的意义和根据语境正确使用词语(包括熟语)。重点考察同义语(仅限异音异形近义词)的辨别和使用,谦敬词的使用、成语的使用、关联词的使用、介词和副词的使用)
(2)辨析并修改病句(病句类型:搭配不当、成分残缺或赘余、语序不当、结构混乱、关联词语运用不当、表意不明、不合逻辑)
(3)辨析并运用常见的修辞方法(比喻、借代、比拟、夸张、对偶、排比、反复、设问、反问、对比、互文、移情)
(4)识记文学常识(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毕业生应该掌握识记的古今中外优秀文学家、诗文作品、重要篇章、字句。见“文学常识”知识集锦。)
2.古代诗文阅读
阅读浅易的古代诗文(古代诗文阅读材料选自课外,包含文言文阅读与古代诗、词、曲鉴赏)。
(1)理解常见文言实词、文言虚词在文中的含义
(2)理解与现代汉语不同的文言句式和用法
(3)理解并翻译文中的句子
(4)归纳内容要点,概括中心意思
(5)分析概括作者在文中的观点态度,鉴赏文言文中的形象、语言。
(6)了解古代诗、词、曲的题材、体裁和风格。
(7)鉴赏诗、词、曲中的形象、语言和表达技巧、思想内容及作者情感态度。
(8)默写常见的名句、名段和名篇(见“古诗文背诵篇目”)
3.现代文阅读
阅读鉴赏现代文。(现代文阅读材料选自课外,包含科技文阅读与散文阅读)
(1)理解文中重要词语的含义
(2)理解文中重要句子的含义
(3)筛选并整合文中的信息
(4)分析文章的结构,把握文章思路
(5)归纳文章的内容要点,概括中心意思
(6)分析概括作者在文中的观点态度
(7)评价文章的思想内容
(8)鉴赏文学作品中的形象、语言和表达技巧
4.语言表达与应用
(1)掌握常见的语言表达技能——准确鲜明生动和简明连贯得体。(“准确”是指运用词语,选择句式,选择语气等方面完全符合表达的目的;“鲜明”是指色彩分明,观点明确;“生动”是指描绘或表达具体形象可感;“简明”是以尽可能少的语言符号,传递尽可能多的信息,并取得最佳效果;“连贯”就是指语言的表达要注意句与句的排列组合,注意上下句的联系、衔接与呼应,做到话题统一,句序合理,衔接和呼应自然;“得体”说是语言的运用要注意并适用各种情境条件。)
(2)能写常用应用文
(3)能写记叙文、议论文、说明文
作文考试的要求分为基础和发展两个等级。
(1)基础等级
①符合题意
②符合文体要求
③思想健康,感情真挚
④中心明确,内容充实
⑤结构完整,语言通顺
⑥书写规范,标点正确
(2)发展等级
①深刻——透过现象深入本质,揭示问题产生的原因,观点具有启发作用
②丰富——材料丰富,形象丰满,意境深远
③有文采——词语生动、句式灵活,善于运用修辞手法,文句有意蕴
④有创新——见解新颖,材料新鲜,构思精巧,推理想象有独到之处,有个性特征。
5.试卷结构(以下分值为卷面分)
试卷内容、题量和赋分情况
(1)语言知识与应用(8题,24分,全为选择题)
(2)古代诗文阅读(9题,约33分,包含文言文阅读5题、诗歌鉴赏3题、诗文默写1题共3句)
(3)现代文阅读(8题,约27分,包含散文阅读4题,科技文阅读4题)
(4)语言表达与应用(3题,约66分,包含选择题2题,作文1篇)
(二)政治
1.时事政策:19大精神
2.《宪法》
(1)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
(2)宪法在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方面的作用。
(3)宪法在规范国家权利运行方面的作用。
3.《民法》
(1)识记民法的概念和民法的基本原则
(2)民事主体的分类
(3)法人的成立要件以及法人的分类和法人实现其民事行为能力的方式
(4)民事权利的种类
(5)物权的特征和分类、债权的分类和知识产权以及人身权的分类
(6)取得民事权利的途径及无效民事行为的种类
(7)代理的分类和适用范围
(8)民事责任的种类及归责原则
(9)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4.《经济法》
(1)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2)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
(3)订立劳动合同的基本程序;
(4)社会保障的主要内容。
(5)订立劳动合同的重要性;
(6)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法律责任
5.《刑法》
(1)刑法的含义、功能和原则
(2)犯罪及其基本特征、犯罪构成
(3)犯罪过程中几种形态
(4)刑罚及其特征、种类
(5)刑罚的种类
6.《诉讼法》
(1)诉讼途径、非诉讼途径、
(2)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
(3)投诉、上诉、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
(4)法律服务及其机构、法律援助及其条件
7.试卷题型结构(以下分值为卷面分)
客观题每题5分:判断题25题,共50分,单选题20题共60分(四选一)、多选题10题共30分(四选二以上),简答题1题共10分,它们所占分数的比为5:6:3:1。
(三)数学
(一)代数式
1.考试内容:代数式、代数式的列法、代数式的值、公式、简单方程。
2.考试要求:
(1)理解代数式的概念。
(2)掌握代数式的列法。
(3)掌握代数式的值的计算。
(4)能运用公式解决简单的实际问题。
(5)掌握简单方程的解法;会应用简单方程解决实际问题。
(二)有理数
1.考试内容
正数、负数、有理数、数轴、相反数、有理数的加减乘除四则运算、有理数的乘方、混合运算、科学记数法。
2.考试要求
(1)理解正数、负数的概念,并会应用正负数表示温度及相关实际问题。
(2)会比较数的大小。
(3)理解相反数的概念,并会求其值;
(4)理解有理数的概念,掌握有理数的四则运算、乘方运算、混合运算的方法。
(5)掌握用科学记数法表示数;
(三)整式
1.考试内容
整式、整式的加减乘除简单四则运算、幂的乘方、积的乘方、平方差公式、完全平方公式。
2.考试要求
(1)掌握去(添)括号的运算法则。
(2)理解整式的概念,掌握整式的加、减、乘(含幂的乘方与积的乘方)除四则运算方法。
(4)会简单运用平方差公式、完全平方公式进行计算。
(四)一元一次方程
1.考试内容
等式及其性质、方程、方程的解、一元一次方程的解法、一元一次方程的应用。
2.考试要求
(1)了解等式的概念,掌握等式的性质。
(2)理解方程、方程的解的概念,掌握一元一次方程的解法。
(3)会列出一元一次方程,能运用一元一次方程解决实际问题(应用题)。
(六)一元一次不等式
1.考试内容
不等式、不等式的性质、一元一次不等式、一元一次不等式的解法
2.考试要求:
(1)理解不等式的概念,掌握不等式的性质。
(2)理解一元一次不等式、不等式的解集的概念,掌握一元一次不等式的解法。
(七)因式分解
1.考试内容
因式分解、因式分解的基本方法。
2.考试要求
(1)理解因式分解的概念。
(2)掌握提取公因式法,公式法(平方差公式、完全平方公式)这两种因式分解的基本方法。
(八)分式
1.考试内容
分式、分式的基本性质、分式的约分和通分、分式的运算。
2.考试要求
(1)理解分式的概念,掌握分式的基本性质,能进行简单分式的约分、通分。
(2)掌握分式的乘、除与加、减的运算方法。
(3)掌握整数指数幂的运算性质。
(九)数的开方
1.考试内容
平方根、算术平方根
2.考试要求
理解平方根、算术平方根的概念,会求一个数的平方根、算术平方根。
(十)二次根式
1.考试内容
二次根式、二次根式的性质、二次根式的乘、除法、二次根式大小的比较、最简二次根式。
2.考试要求
(1)理解二次根式的概念,掌握二次根式的性质。
(2)掌握二次根式的加、减、乘、除的运算法则,会用它们进行运算。
(3)理解最简二次根式的概念,会化简二次根式。
(十一)一元二次方程
1.考试内容
一元二次方程、一元二次方程的解法、一元二次方程根的判别式、一元二次方程的应用。
2. 考试要求
(1)理解一元二次方程的概念,掌握一元二次方程的公式解法和其他解法。
(2)理解一元二次方程的根的判别式,并能用判别式判别根的情况。
(3)会运用一元二次方程解决实际问题(综合题考查)。
(十二)函数初步
1.考试内容
正比例函数和反比例函数,一元一次函数,一元二次函数,分段函数思想。
2.考试要求
(1)理解正比例函数和反比例函数,会用这两种函数简单应用。
(2)理解一元一次函数,会运用一元一次方程解决实际问题。(结合一元一次方程)
(3)会求二次函数的对称轴和顶点坐标。
(4)会运用一元一次方程解决实际问题(结合一元二次方程)
(5)理解分段函数思想,会利用这种思想求解简单实际问题。
(十三)统计初步
1.考试内容
平均数,方差,中位数,众数。
2.考试要求
(1)了解平均数、方差的概念,会求一组数的平均数和方差。
(2)会根据两组数的方差比较两组数的稳定性
(3)了解中位数、众数的概念,会找出一组数的中位数和众数。
(4)会利用统计数据解决相关实际问题
(十四)平面几何初步
1.考试内容
正方形、长方形的周长和面积,圆的周长和面积。三角形相似对应边成比例。
2.考试要求
(1)了解正方形、长方形的基本形状,会利用已知数据求正方形、长方形的周长和面积。
(2)了解圆的基本形状,会利用已知数据求圆的周长和面积。
(十五)试卷题型结构(以下分值为卷面分)
客观题每题5分:单选题12题共60分(四选一)、填空题12题共60分、解答题3题共30分,它们所占分数的比为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