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单招录取政策
录取时间
1.第一次投档录取时间:2020年5月11日至15日(受疫情影响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依次进行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投档录取。
2.征集志愿录取时间:5月20、21日(受疫情影响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3.录取时间如有变动,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正式通知为准。
录取原则
1.申报我校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考生(包括“2+3”、“3+2”考生)必须参加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统一组织的联合测试并取得相应成绩。未参加联合测试或联合测试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低于100分(不含10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2.报考我校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未参加面试的考生不予录取学前教育专业;
3.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考生分数排序规则为:联合测试总成绩(含附加分)— 附加分 — 面试分(仅限报考学前教育专业考生) — 基本文化素质测试分 — 职业适应性测试分。即联合测试总成绩(含附加分)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联合测试总成绩(含附加分)相同,则按附加分高低顺序,附加分高者排在前面;依次类推。
4.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联合测试总成绩(含附加分)低于18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5.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院校志愿且有相应院校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每轮投档后,我校可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志愿,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进行专业计划调整,以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6.我校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直至完成招生计划为止。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
7.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至其他未录满专业;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录取名单公示
录取名单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我校于2020年5月22日(受疫情影响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前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
发放录取通知书
在公示10个工作日后,我校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寄至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请考生及时查询。
本文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单招信息均来自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对口单招招生简章,希望以上整理对大家有帮助,了解更多广西高职单招信息点击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