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试成绩
(一)计分办法
1.高职单招联合测试计分办法为:总成绩由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科目成绩(换算满分为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及加分组成。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使用成绩等级换算成具体分值,换算方式为:A等——100分、B等——80分、C等——60分、D等——40分。
联盟各院校可根据本校情况,增选其它科目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本校录取总成绩的一部分,在本校招生简章中注明。
2. 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联合测试计分办法:总成绩由基本文化素质成绩(满分为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及加分组成。
(二)加分
1.加分项目
说明:①表中加分项仅适用于本次联盟院校的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联合测试;②同时符合1、2、3、4条加分项目的考生,只取最高一项分值作为考生的加分,且不得超过20分;③同时符合5、6条加分项目的高职单招考生,加分不能超过100分;④同时符合5、6、7、8条加分项目的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考生,加分不能超过100分。
2.加分公示
经联盟院校统一评审认定的加分,将在联合测试网站上公示10天。
(三)成绩查询
联合测试结束10日后,考生可登录联合测试网查询本人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