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录取
(一)录取时间
1.第一次投档录取时间:2020年5月11日至15日。
2.征集志愿录取时间:5月20、21日。
3.录取时间如有变动,以广西招生考试院正式通知为准。
(二)录取原则
1.申报我院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考生(包括“2+3”、“3+2”考生)必须参加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统一组织的联合测试并取得相应成绩。没有参加联合测试或联合测试成绩为0分(不含加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2.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考生分数排序规则为:联合测试总成绩(含加分)— 加分 — 基本文化素质测试分 — 职业适应性测试分。即联合测试总成绩(含加分)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联合测试总成绩(含加分)相同,则按加分高低顺序,加分高者排在前面;依次类推。
3.按照考生总分(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中2+3直升单列计划录取的考生须是经教育厅备案的考生(以加盖所在中职学校、我院和教育厅公章的《2018年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为准)。
4.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我院志愿且有相应我院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每轮投档后,我院可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志愿,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进行专业计划调整,以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6.我院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直至完成招生计划为止。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
7.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至其他未录满专业;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三)录取名单公示
录取名单经广西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我院于2020年5月22日前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
(四)发放录取通知书
在公示10个工作日后,我院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寄至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请考生及时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