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形象设计类职业技能测试考试大纲(试行)
本技能测试考试大纲以教育部2014年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为依据,按《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的要求,测试考生对《化妆与造型》相关基础理论和基本操作技能的掌握,兼顾考察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临场应变能力。
Ⅰ测试内容与测试要求
一、 测试内容
设日妆、新娘妆、晚宴妆3项妆面设计。考生从以上3项中抽取1项进行测试。
二、测试要求
项目1:日妆
Ⅱ 测试形式与测试环境
一、测试形式
考生自带化妆品、化妆工具以及化妆镜,根据考试题目要求在自己脸上进行妆面设计。要求考生素颜进场,不可有纹饰痕迹,不可贴美目贴,所有的辅助化妆材料、假睫毛、美目贴须在考场现场操作。可考前做好洁面护肤工作,面部粉底考场完成,颈部以下粉底允许考前完成;考生发型可考前完成,禁止使用假发片和填充物;可提前修好眉型及卷曲睫毛,不允许再有其它任何修饰的痕迹。
所有考生必须服从工作人员指挥,统一进场和退场,不得将摄像器材、通讯工具带进考场,考试中不得走动和交谈,遇到问题向老师报告。
二、测试环境
考场环境宽敞、明亮整洁。每个考生位置面积不小于4平方米,不得影响前后左右学生的操作;配一个化妆桌、化妆椅、插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