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细则
(一)考试成绩
1.普高类:
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素质测试成绩(满分500分)
2.中职类:
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技能测试(或素质测试)成绩(满分500分)
(二)录取程序
1.遵循“分类划线,分类录取”的原则,分别制定普高类、中职类考生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2.政考、身体素质合格,采取“根据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不满额专业,视情况在未被录取的考生中征集志愿。
3.如出现总分同分的情况则:普高类考生首先比较素质测试成绩;中职类考生比较专业技能测试或素质测试成绩;如仍出现同分情况则普高类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中职类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
(三)免试生录取
1.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并获得一、二、三等奖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向我院提出申请免试进入对口类相应专业学习经学校认定后,按拟免试录取名单公示5天,随学校全部拟录取名单一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在办完免试手续并正式录取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院的高职单招考试。领取准考证当天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20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
2.考生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确为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录取过程中焊接技术与自动化专业计划单列,单独划线单独录取。
(五)录取过程中若出现专业计划和计划类别不平衡,按照实际报考学生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专业计划及计划类别。
(六)未参加文化或技能测试(或素质测试),以及文化成绩或技能成绩或素质测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七)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首页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被拟录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公示期间将退档申请传真到学院招办办理相关放弃录取手续。由于放弃录取造成的计划缺额,学院视生源情况由录取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是否补录,补录原则控制线内考生从高分到底分依次替补,如仍有剩余计划转到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
(八)公示期满,确定无异议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录取手续办理完毕后不再接受退档申请,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