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总则
根据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统一部署,为确保2020年高职单招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二、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四)办学类型:全日制
三、组织保障
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高职单招工作接受四川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四川省2020年高职单招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学校设立由纪委书记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接收社会各界的监督。
学校纪委对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四、报考条件
(一)已报名参加四川省2020年普通高考并取得14位考生号的考生。
(二)2020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报考考生本人应于2020年3月5日8:00至20日18:00,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ceea.cn),按要求准确填写考生有关信息,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学校志愿设置为1个,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及时保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省教育考试院将实时公布学校志愿填报情况,考生可根据分学校的志愿填报统计信息,结合本人实际,修改或调整学校志愿。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变更填报的学校志愿。考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上网登记帐户密码,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学校确认:考生应于2020年3月23日8:00至27日18:00,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csmzxy.edu.cn/ ),按要求进行报名确认及缴纳报名考试费。每生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并注明是否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录取。每生须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未按我校规定进行报名确认和缴纳报名考试费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
五、招生专业及计划
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六、考试
(一)考试时间:
原定于3月28日举行的高职单招考试推迟举行,具体考试时间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请关注学校官网。
1、文化考试笔试时间为:(另行通知)
2、技能综合测试时间为:(另行通知)
3、准考证打印及缴纳报名考试费
(1)时间: (另行通知)
(2)网址:http://zs.csmzxy.edu.cn/
(二)考试地点
四川省志翔职业技术学校(具体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上为准)
(三)考试内容
文化考试试题由四川省统一命制,分普高类、中职类,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我校负责组织考试及评卷;综合素质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满分200分,主要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职业技能等,具体考试形式我校将在招生网(http://zs.csmzxy.edu.cn/ )上公布。
1、 普高类考生: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形式为现场问答,主要考察学生生活和法律常识、国内外及社会热点、逻辑思
维能力、语言沟通能力和职业生涯规划等。
2、中职类考生:文化考试+职业技能测试
职业技能测试形式为现场问答,主要考察学生中职学生应知基础知识、职业礼仪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沟通能力和职业倾向等。
录取
(一)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高类、中职类,划定录取控制线。
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指导、监督下,由我校按照“公平、公正、
公开、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二)录取规则
1、根据“文化成绩+技能综合测试=总分”的方式,按“专业优先,总分排序”的原则,按考生类别(普高生、中职生)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控制线;按各专业计划数,依据考生单招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各类别(普高生、中职生)考生的录取比例原则上依据同专业各类别报考人数比例确定,遇到同分情况,按技能综合测试、语、数、英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文化考试和技能综合测试有一门缺考者,不予录取。
3、拟录取考生名单将于(时间另行通知)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csmzxy.edu.cn/ )首页公示,公示时间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时间另行通知)之前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与放弃录取申请书,具体要求见我校招生信息网。
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对于剩余计划,我校将严格遵循录取原则,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替补。
4、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0]1号)精神,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完成高考报名手续,并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后,可向我校提出免试录取的申请,进入中职类相应专业学习。请符合条件的考生于(以考试时间为准)前向我校提交《四川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见附件)、获奖证书、身份证及获奖表彰文件复印件,以上材料请通过信件的方式寄送到我校招生办公室。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5、根据国家、地方的相关政策,并结合学院实际,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贷、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及校企合作单位设置的奖学金。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学院开辟了“绿色通道”,学生可根据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申请“国家助学金”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
八、时间安排
时间安排
九、 新生注册和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不予学籍注册。
十、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原则上不调整录取专业。
各专业招生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三)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邓老师
监督电话:0731-82804947;
附件
四川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点击原文网址查看)
原文来源:http://zs.csmzxy.edu.cn/info/1024/926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