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录取注意事项
(一)考生的政考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文化成绩与技能综合测试成绩相加为考生的成绩总分。考生须参加文化和技能综合测试两项考试,如果只参加其中一项或其中一项成绩为零分,则视为无效成绩,不得参加录取。
(二)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高类、中职类划定文化录取控制线,文化录取控制线上的考生根据计划分类投档。
(三)录取规则
1、招收普通高中类专业:
文化成绩构成比例相同的专业可以同时填报多个平行志愿。理科生最多可填报19个平行志愿,文科生最多可填报14个平行志愿,文化成绩与综合测试成绩相加为考生总成绩,根据报考人数与专业计划数比例划定各专业录取最低控制线,依据成绩优先原则平行投档,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2、招收中等职业类专业:
技能综合测试内容相同的专业,并且文化成绩构成比例相同的专业可以同时填报多个平行志愿。中职类考生最多可以填报10个专业志愿,文化成绩与综合测试成绩相加为考生总成绩,根据报考人数与专业计划数比例划定各专业录取最低控制线,依据成绩优先原则平行投档,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技能综合测试内容不同或文化成绩构成比例不同的专业不能互填,录取时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投档。
3、特长生类:
考生可以在我校今年单招专业内任选一个专业填报,特长生录取单独划线,按照特长类别和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招生录取小组根据录取原则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4、其它录取规则:
录取时按考生总成绩排序,按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次投档,如所填报专业志愿都已投满,则不再调剂,建议考生将可报专业志愿按最大数填报完整。
所有类别考生若录取过程中出现总成绩同分情况,则依据以下原则录取:先比较技能综合测试成绩,若技能综合测试成绩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从高到低录取。
录取过程中若出现专业计划和计划类别不平衡,学院可根据实际报考学生情况和学院教学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专业计划及计划类别。
拟录取考生名单于4月3日(周五)-7日(周二)在学院网站首页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资格,则须在4月7日17:00前(仅限工作时间办理),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放弃录取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其放弃名额是否在相应类别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替补,将由录取领导小组根据录取情况届时确定。
公示期满后的拟录取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