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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单招录取办法(面向福建)
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湖南省教育厅指导、监督下,由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1、根据文化考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总分,按 “总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同等分数情况下,按语文、数学、英语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2、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有一门缺考者,不予录取。
3、拟录取考生名单将于4月上旬在我校单独招生网上进行公示,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与放弃录取申请书,具体要求见我校单独招生网。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我校上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并于7-8月办理录取手续。
4、被正式录取的考生可不再参加福建省2019年普通高考,原则上不调整录取专业。
5、各专业招生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