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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江苏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录取规则和加分政策

责编:陈婷 2020-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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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江苏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录取规则

4月25日前,院校根据文化测试和技能考核或面试结果,按照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通过录取系统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4月26日,省教育考试院统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并于4月27日下午向社会公布。

4月28日上午9:00至12:00,未被录取且达到规定成绩要求的考生可在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志愿填报系统中填报调剂志愿,可填报1所院校志愿和6个专业志愿。已完成公布计划的院校以及院校已完成公布计划的专业不再参加调剂。

4月29日17:00前,院校依据填报调剂志愿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文化测试成绩和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成绩等(不再进行技能考核或面试),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的规则择优录取,并将拟调剂录取考生名单上传录取系统。

对于不符合院校招生简章规定的考生,院校一律不得录取。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由院校向社会公布。已被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6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如确需参加高考,须向高考报名地县(市、区)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但不得再参加任何形式的录取。

2020年江苏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加分录取政策

考生(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考生除外)须参加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文化测试,各校可自行确定报考本校的有关要求。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院校可予以加分录取:

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加10分。

2.烈士子女可加10分。

3.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普通高校时可加3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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