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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同意辽宁理工职业学院升格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的函
教发函〔2019〕126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申请辽宁理工职业学院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的函》(辽政函〔2019〕54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辽宁理工职业学院升格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学校名称暂定为“辽宁理工职业学院(本科)”,学校标识码为4121012595,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
请你省指导该校明确办学定位和发展方向,在师资队伍、实训课程、专业教学、技能培训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提高,保持职业教育属性和特色,坚持培养高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定位,并于2020年4月底组织对该校进行测评指导后,将测评报告于5月10日前报送我部。我部将据此批准该校更名为“辽宁理工职业大学”,并做好后续跟踪指导工作。
教育部
2019年12月26日
原文地址:http://www.moe.gov.cn/srcsite/A03/s181/202001/t20200110_4150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