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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型职业农民报考身份界定:参加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书,且经过县级农业主管部门认定并颁发新型职业农民证书的人员。重点是家庭农场主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
新型职业农民参加网上报名后,农业农村部门将根据县(市、区)招考办提供的名单进行资格审核。对户籍在本县(市、区)而身份有异议的新型职业农民,按通知在规定的时限内携带身份证、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合格证书、新型
职业农民证书等材料到户籍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进行现场审核;对所有户籍在外省,但在我省工作的新型职业农民应在规定的时限内携带身份证、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合格证书、新型职业农民证书、劳动合同证明(或土地流转合同证明)等材料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务工地县(市、 区)农业农村部门进行现场审核。其中,身份证、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合格证书、新型职业农民证书等需要原件及复印件。证件遗失的,由原发证单位出具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