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录取志愿设置和填报
招生计划
高职扩招招生计划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根据考生报考类别,招生计划主要分为面向“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高考未录取考生”、面向“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往届毕业生”和面向“退役军人”等三类。
志愿设置和填报
高职扩招专项录取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每次征求志愿均为1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均设6个专业志愿。考生应根据本人报考类别,选择填报相应类别的院校和专业志愿。先组织实施常规志愿录取。常规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组织考生填报第一次征求志愿,并实施第一次征求志愿录取;如仍有招生计划未完成,则进行第二次征求志愿。征求志愿时,所有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相关志愿。
考生应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以及我省公布的招生计划等,按规定时间和要求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志愿(具体时间详见附件),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网上填报志愿系统自动关闭。考生本人未按时填报志愿,或因疏漏、失误造成的其他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录取办法
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均实行按院校志愿投档,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的100%投档。若有多名考生文化考试成绩为报考院校最低投档分数、且符合学校调档要求,则不受投档比例限制,全部投档。省教育考试院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的考生,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并按照招生计划、投档比例和考生成绩进行投档。招生院校根据招生计划和文化考试成绩以及招生章程规定的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录取。
具有免试资格的考生须经资格审核并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公示无异议后,才能参加免试录取。
附件1
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志愿填报时间安排表
序号 | 志愿批次 | 志愿填报时间 |
1 | 常规志愿 | 10月20日8时开始至 10月21日18时止 |
2 | 第一次征求志愿 | 10月25日8时开始至 10月25日18时止 |
3 | 第二次征求志愿 | 10月29日8时开始至 10月29日18时止 |
附件2
2019年退役的军人高职扩招志愿填报时间安排表
序号 | 志愿批次 | 志愿填报时间 |
1 | 常规志愿 | 11月10日8时开始至 11月10日18时止 |
2 | 第一次征求志愿 | 11月13日8时开始至 11月13日18时止 |
3 | 第二次征求志愿 | 11月16日8时开始至 11月16日18时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