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第二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职业院校第二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为做好2020年我院第二次高职单独招生的报名、考试、录取等相关工作,提高我院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进一步完善学院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本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行政牵头、学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结合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和学院实际情况,制定乌海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第二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第二次征集志愿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行以文化技能考试和多元化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招生录取模式,科学、合理、有效地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较好的实践能力和专业技能的考生,探索“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机制,完善中高职衔接人才培养模式,推进学院自治区级示范高等职业院校建设。
二、基本原则
坚持自主、自律的原则;坚持科学选材、体现特色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学院负责,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监督的原则,规范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
三、组织领导
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自治区教育厅和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指导和监督。
学院成立由分管院长担任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制定招生实施方案,确定招生计划,集体研究招生录取程序,录取控制线,统一领导单独招生工作。
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单独招生工作的组织协调、宣传、录取、考试等工作。
学院纪检监察处负责监察工作。
学院教务科技处会同学生工作处负责新生资格审查工作。
四、招生计划(见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的我院2020年单独招生计划)
五、报名条件及方式
(一)报名和免试条件:
(1)具有内蒙古自治区高考报名资格且已经完成正式报名的考生。
(2)技能人才免试入学:
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中,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自治区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全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中,目前在职在岗且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及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
(3)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须携带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我院审核,经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可免试入学;免试入学的考生,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奖助学、毕业证发放等方面均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
免试资格审核截止时间:2020年5月21日
(二)网上填报志愿时间及方式:
2020年5月13日至18日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 )填报志愿,我院将于2020年5月23日组织考试,2020年5月24日-30日在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示考试成绩及预录取名单。
六、考试
1、考试内容:
(1)普通文科、普通理科考生:文化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内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政治、职业技能试题;满分300分);
(2)对口职业类毕业生:文化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内容包括:语文、数学、政治、职业技能试题;满分300分)。
2、考试方式:为了在疫情期间切实做到保护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我院拟通过学院自有数字化教学平台进行远程网络考试(具体考试操作办法在学院官网另行通知)。
3、准考证打印:考生考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
网址:https://www1.nm.zsks.cn/pzweb/。
4、线上考试注意事项
(1)考生应当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从考试工作人员关于网络远程考试候场、入场、考试、离场等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网络远程考试考场及其他相关网络远程场所的秩序。
(2)考生应按要求提前准备好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提前在移动办公设备上安装优幕课v8和钉钉软件配合软件测试。(以上App、浏览器可在操作手册链接下载,操作手册另行通知)
(3)按规定时间启动指定软件参加网络远程考试。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责任由考生自负。
(4)考生必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专业考试准考证》参加网络远程考试,同时通过优幕课v8平台上传《乌海职业技术学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样表后附),待验证身份后,考生不得离开视频监控范围。考试期间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
(5)考生应选择独立安静房间独自参加网络远程考试。整个考试期间,房间必须保持安静明亮,房间内不得有其他人,也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桌面上不得放置与考试无关其他物品。不得由他人替考,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考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
(6)主机放置在考生座位正前方,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考生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保持注视主机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佩戴口罩,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戴耳饰、耳机。另一台辅助机放于考生右后方45度位置,确保监控范围覆盖第一台设备的显示屏幕和考生本人头部、背部、手部。考生须根据考务人员远程要求及时进行视频角度及清晰度调整。
(7)考试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考试内容属于国家秘密,考生应自觉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对网络考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和截屏,考试内容不向第三方传播或寻求帮助。
(8)考试期间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应主动与考试管理人员保持沟通,由现场考试小组确定继续、重新或者终止考试。
4、考试时间:2020年5月23日
七、录取办法
1、学院根据“专业志愿清”规则录取考生。
2.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在全国统考录取结束后寄发。
3.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招生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成绩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要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一律取消该生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通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
八、新生待遇
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奖助学、毕业证发放等方面均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
九、本方案内容由乌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邮件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区滨河大道1号,乌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016000
收件人:张慧民
咨询电话:0473-2616100 、2616120
学院网址:http://www.whvtc.net
纪检监督电话:0473-2616170
乌海职业技术学院
2020-5-12
附件:
乌海职业技术学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为维护考试公平公正,维护考试权威性和严肃性,我自愿签订《乌海职业技术学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认真遵守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有关考试规定:
一、按规定要求向乌海职业技术学院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报名和考试信息。
二、考试前,认真阅读并熟悉考试要求和考试注意事项。
三、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遵守考试纪律,做文明考生。
四、不请他人替自己参加考试,也不替他人考试。
五、考试期间不离开手机、摄像头等设备拍摄范围。
六、考试结束后,不在微信、QQ等网络平台发布与考试内容相关的信息。
七、不做其他违纪舞弊和破坏考场纪律的事情。
本人对以上规定已认真阅读并知晓、认可,愿意在考试过程中自觉遵守,如有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如违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将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下面横线处手抄划线文字内容)
考生身份证号: 考生(签名):
年 月 日
原文地址:https://www.nm.zsks.cn/ptgxzs/20gzdz/gzazfa2/202005/t20200512_398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