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招第二批预录取查询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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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考试招生录取工作在陕西省招生办统一组织下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普高生和“三校生”报名人数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总成绩=文化素质测评+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并对具有不同文化素质测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文化素质计算机测试校际联考成绩)的考生,分别划定录取控制线,以不低于实考人数3%的淘汰比例,确定录取人数。
第十八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对于高考体检结果或学校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学院可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
第十九条 学院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与招生计划确定录取分数线,总成绩相同时,按照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校际联考机测成绩顺序依次排列。部分专业依据实际报考情况划定专业录取分数线,其余专业按学院统一录取线录取。
护理、学前教育专业按专业计划录取,未达到其专业录取线的考生,根据考生专业志愿予以调剂或退档,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参照调剂专业执行。